新化县人民法院人防地下室整改工程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谈
发布时间:
2026-04-24
发布于
湖南娄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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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新化县人民法院人防地下室整改工程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03830.4元(大写:壹拾万叁仟捌佰叁拾元肆角整),超过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无效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并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配合完成人防工程整改专项验收工作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

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清单全部工程内容、人防工程整改专项验收配合、质保服务等所有工作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二)商务要求

1.逐项报价:供应商应下载附件《工程报价表》,对表格中列出的内容进行逐项报价,编制报价单并加盖公章。

2.质量与服务:

(1)供应商应对该项目提供 1 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通过娄底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维护站等部门的专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除人为损坏及不可抗力外,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响应,免费上门维修、更换,相关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和环保标准。

(3)供应商应按国家规定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为所有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承担施工期间全部安全责任。

(4)对工程量清单列出的主材,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品牌、型号、产品合格证及环保等级。未注明的视为无效文件。

(5)供应商在施工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对环境污染、建筑垃圾、噪音进行控制,不得影响采购单位正常办公。

(6)供应商施工期间不得损坏采购单位其他财产,做到施工完毕后环境整洁。

3.验收配合要求:供应商须负责本工程专项验收资料的编制、整理、归档,全程配合采购人完成工程专项验收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提交、现场准备、陪同查验、问题整改、复验配合等),直至工程通过娄底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维护站等主管部门的验收认可;为完成上述工作产生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4.实地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全面了解项目场地、现有设施及需求细节,踏勘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踏勘的供应商,视为已充分了解项目现场全部情况,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调整报价或延长工期。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工程施工相关内容;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及近 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

4.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存在授权委托参与竞争性谈判,另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提供书面承诺原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逾期送达、密封不合格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提交地点:新化县人民法院503办公室(工作日上班时间)。

3.响应文件组成及要求:

(1)组成:含资格证明文件(按本公告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所列资料)、商务响应文件(按本公告第二条“采购需求”逐条响应提供相关资料)、报价文件(按要求编制)。

(2)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所有文件需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新化县人民法院504会议室。

3.谈判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授权委托人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

六、评审及成交规则

1.评审小组组成:由采购人根据内控制度成立。

2.评审方式: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提交合规响应文件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至少三家)进入竞争性谈判;进入竞争性谈判环节后,以符合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选定成交供应商。

3.成交公示: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新化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需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条款须完全响应本公告及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取消成交资格。

八、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并通过采购人初步验收后,支付成交金额的70%。

2.人防工程整改通过娄底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维护站等主管部门的验收认可后,支付成交金额的27%。

3.质保期满后,采购人无息支付剩余3%的质保金。

4.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及报账所需资料。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与本次谈判活动的所有费用(含交通、住宿、响应文件编制等),无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1.《工程报价表》

2.《工程量清单》

新化县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工程报价表

工程量清单-土建.xls

工程量清单-装饰.xls

工程量清单-安装.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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