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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522常台高速公路尹山枢纽至苏浙省界段扩建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G1522常台高速公路尹山枢纽至苏浙省界段扩建工程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政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5]247号(项目代码:2312-32*开通会员可解锁*-500485)、初步设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5]607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建设单位为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G1522常台高速公路尹山枢纽至苏浙省界段扩建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扩建研究范围起自尹山枢纽,向南经苏州市吴中区、吴江区,止于苏浙交界,扩建里程全长约38.4km(含吴淞江大桥),一般路段采用双侧拓宽,吴江经济开发区段采用分离式桥梁穿越。全线设置7处互通式立体交叉,其中:原位改建尹山枢纽、吴江互通、吴江南互通、平望枢纽和黎里互通,移位新建盛泽互通,新增盛泽南互通,原位扩建白洋湖服务区1处。本项目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11.84亿元,其中吴淞江大桥估算总投资约4.79亿元。建安费约82.43亿,其中吴淞江大桥建安费约4.29亿元。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CTN-ZAZX标段,包含G1522常台高速公路尹山枢纽至苏浙省界段全线范围(K61+592.623-K100+000),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①、完成建设单位负责的工程质量抽检(检测频率不低于5%,个别指标按发包人要求的频率执行);
②、桥梁动静载试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桥梁外观质量检测、线形检测、桥梁静载试验、桥梁动载试验、桥梁承载能力分析评价等试验工作);
③、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编制G1522常台高速公路尹山枢纽至苏浙省界段扩建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及综合应急预案并完成专家评审工作。
④、配合对参建单位质量、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其他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a、根据发包人要求,配合开展全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发包人整理编制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工艺标准文件等;参加工地例会,配合发包人进行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开展现场检查;对各级质量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反馈和报告,完成月度、季度、年度工程质量分析报告(包括现场巡查、试验检测、工地试验室检查情况等);对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进行调查、检测、形成报告。
b、配合发包人开展全线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对施工单位试验检测工作(含工地试验室)、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工作(含工地试验室)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业主日常检查及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工作;根据发包人安排,为科研、设计、咨询单位提供试验检测服务;完成检测资料归档。
2.3 检测服务期:
①、总服务期为66个月(含施工期42个月,验收及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具体开始时间按发包人通知为准,其中桥梁动静载试验检测无缺陷责任期。
②、建设工程开工前提交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及综合应急预案并完成专家评审工作。期间需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交有关文件,负责做好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及综合应急预案申报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2)投标人本单位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公路工程甲级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1.2业绩要求: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表5中的完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工程质安中心或中心试验室项目。
注: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高速连接线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工程”。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
(1)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为桥梁或公路)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类别为道路工程或桥梁隧道工程);
(3)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工程质安中心或中心试验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注: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高速连接线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工程”。
3.1.4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行业公布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试验检测类)评价中被评定为C级或以上级别(含暂定级);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5其他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提供其近三个月(2026年4月-2026年6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费证明,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4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北楼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赵雪佳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人):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北楼429室
联 系 人:金健文、钱含冰、李扬(项目负责人)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010
E-mail: szjtsws@126.com
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政编码:210001
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采用暗标制,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3)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以下简称《检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两部分组成。本册为项目专用本。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检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检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检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检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检测标准文件》为准。
(4)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2026年8月7日18时00分,预约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18 时00分,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10时30分。
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预约截止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3楼开标室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电子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6)网上预约资料应确保真实,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申请人网上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7)投标申请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内容的备案或更新,应遵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8)资格审查资料优先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并确保与“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的内容一致。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9)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二〇二六年八月
1*开通会员可解锁*00810H-1
E43*开通会员可解锁*47014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