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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方情况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 标的名称 |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教学楼、体育馆及宿舍楼等区域17处自助贩卖机经营点位、南食堂辅房、22幢(原浴室)房屋(整体)公开招租 |
| 标的坐落 |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江通路路48号 |
| 房产 | 租赁数量/面积说明 | 房屋面积1458㎡,自助贩卖机17处 | 租赁期限 | 5年,一年一签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 租金递增方式 | 不涉及 | |
| 装修期限 | 30个自然日 | 承租押金 | 成交年租金10% | |
| 标的类型 | 商业用房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所在楼层 | 1-2层 |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该标的位于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校内,毗邻食堂及学生宿舍,地理位置优越,在校学生约1万人左右。房屋配有基础水电设施(需进行改造)。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209.6453万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507 | |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诚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
| 特别告知 |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用于商业综合体,须包含超市、咖啡店、水果店、快递服务站等 (具体详见《经营及装修方案要求》)。禁止经营游戏机室、网吧、酒吧、棋牌室、足疗按摩等娱乐项目,禁止经营设备加工、耗电量大的项目,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经营活动,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不得与学校食堂的经营范围冲突,禁止销售国家明令禁止商品。 九、风险告知: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出租方的经营环境,知晓并自行承担经营中可能存在的各类不确定性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出租方在校生人数、开学及放假时间等存在不确定性,大三学生外出实习可能导致阶段性生源减少,教学计划亦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二)出租方可能根据学生创新创业培育、教学实训等需求,设立与校内商业综合体经营项目相同或相近的经营项目; (三)网络购物、电商及外卖消费的增长,可能对师生到店消费产生一定影响; (四)学校周边存在同类经营业态,可能对承租方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五)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 出租方不对上述校内及周边市场变化作任何承诺,亦不因此给予承租方优惠、减免或赔偿,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不服从管理、违规经营,或提出赔偿、顺延合同期限等主张。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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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 1232*开通会员可解锁*10 |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租金底价 | 209.6453万元/年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 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1、仅接受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报名,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形式报名承租。 2、意向承租方没有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站证明截图。 3、意向方报名时须同步线上提交《经营及装修方案》,出租方将组织专家评委对《经营及装修方案》进行评审是否符合要求,通过评审的意向方可参与后续竞价(意向方在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内未提交《经营及装修方案》的,报名无效,无参与后续竞价的资格),《经营及装修方案》具体要求见附件。 4、意向承租方须具备商业综合体或校园商业服务项目的经营业绩,须提供至少一个合同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参加本次公开招租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吊销营业执照、失信被执行人、停业整顿或行政处罚 1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及食品安全责任事件(须提供《承诺书》盖公章,格式自拟)。 (四)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商品或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大润发及学校周边同业态、同品牌、同期的商品或服务价格的承诺书(须提供《承诺书》盖公章,格式自拟)。 (五)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经营期间遵守出租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须提供《承诺书》盖公章,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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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报名承租。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取得《现场踏勘确认函》。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时,尚与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存有租赁关系,或正在校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任何主体(含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一律不得参加本次竞租,其投递的竞租文件视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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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30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一、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三、处置方式: 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2.意向承租方出现:1、违反竞价规则;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3、因意向承租方原因导致报价价格异常等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赔付至出租方(或根据出租方书面意见处置)。未及时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承其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3.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竞买人在报价过程中须谨慎、理智地进行报价,因竞买人报价价格错误或竞买人报价明显不符合逻辑,导致项目未能最终成交的,相关竞买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所相关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按项目委托方意见处理。 5.其他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scq/2024-01/02/article_2*开通会员可解锁*295093.shtml)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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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交易平台( cq.jscq.com.cn),按照平台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一)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租承诺函; 4、出租方出具的《现场踏勘确认函》; 5、资格条件要求的“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证明截图; 6、资格条件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事项,提供《承诺书》盖公章,格式自拟; 7、承租资格条件要求的《经营及装修方案》,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方案是否符合要求; 8、资格条件要求的合同业绩证明; 9、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三、交易方式: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竞买人,由交易所组织竞价,确定成交方;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直接确定为成交方,成交年租金不低于挂牌年租金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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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信息披露期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情况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江苏产权市场交易平台(cq.jscq.com.cn)的《竞买服务协议》《网络竞价须知》《动态报价须知》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增价幅度 10000元 延时竞价周期 180秒 | |||
| 附件资料 | 承租承诺函.doc房屋租赁合同样本.pdf经营及装修方案要求.pdf售货机点位.pdf现场踏勘确认函.docx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朱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 | ||
| 现场展示联系人 | 蔡老师 | 现场展示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