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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业务用房维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业务用房维修项目已由泾源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泾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业务用房维修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泾审批发(2026)0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泾源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泾源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瑞恒邦(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原办公楼:整体外立面门窗更换70系列隔热铝合金型材中空玻璃门窗,更换屋面防水,新建一层北向门斗,翻新南向门斗外立面;更换一至三层内墙面、顶棚;局部房间功能调整及给排水、暖通、电气等;2、原附属用房:外窗更换70系列隔热铝合金型材中空玻璃窗,外墙粉刷翻新;3、院区东侧实体围墙更换铁艺栏杆围墙40米,西侧及北侧围墙粉刷翻新67.5米;4、院内增加12个太阳能节能路灯等。
2.2建设地点:泾源县龙潭南街
2.3计划工期: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施工共计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8: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泾源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瑞恒邦(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泾源县香水镇滨河路 |
地 址: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银川国际贸易中心 |
邮 编: |
756400 |
邮 编: |
750000 |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 |
兰斌 |
联 系 人: |
李国栋(项目负责人)、马虹、李媛 |
电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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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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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行政监督部门:泾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A64*开通会员可解锁*91001001]泾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业务用房维修项目.NXZF
招标公告.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