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项目名称 |
兰州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RHY8013等复合剂剩余原料转让项目(第三次) |
项目编号 |
ZZCQ2*开通会员可解锁* |
挂牌起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挂牌截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概况 |
|
|||||||||||||||||
存放地 |
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 |
|||||||||||||||||
标的现状 |
以实物现状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兰州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经理办公会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 |
|||||||||||||||||
特别告知 |
1.意向受让方须参加现场踏勘,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查全面了解后方可参与受让,标的转让范围以现场踏勘时明确的范围为准,整体处置拍卖,不检斤。意向受让方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完全接受处置资产与展示资产可能存在的差异,成交价格不作相应调整。参加现场踏勘前须向转让方提交踏勘申请,详见《现场踏勘管理要求》(附件),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将《现场踏勘确认书》(附件)一并提交。 2.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适用增值税税率13%)。转让方在标的资产成交且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发票。 3.本次转让项目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捭底价的价格受让,由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拍卖,拍卖网址:https://jys.ppzxchina.cn/specialContent/15,拍卖相关要求及服务费以拍卖页面为准。(联系人:任经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 |
交易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本项目交易方式采取拍卖的方式。公告期内,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以转让底价作为拍卖底价,须在拍卖阶段确认拍卖底价,其他相关规定按照拍卖公告执行。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拍卖阶段以转让底价作为拍卖底价于公告截止日后第1个工作日开始竞价,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按照拍卖公告执行。 2.意向受让方按上述方式参与交易程序,成交后,由甘交所集团出具《成交结果通知书》,确认转让标的成交方式、成交日期、交易价款等。受让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自接到转让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废旧物资处置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甘交所指定账户。如受让方不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服务费,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按约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化品生产许可证。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须于《废旧物资处置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前,将履约保证金交纳至甘交所集团指定结算账户。履约保证金按交易价款的10%计取,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后取整至万元。本项目交割完毕且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甘交所集团将该笔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受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2.受让方须按《废旧物资处置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完成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按转让方要求期限清运标的资产的,每逾期1个日历日,转让方有权按500元/日扣除相应违约金,逾期超过30个日历日的,视为受让方放弃未交割的标的资产,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在清运过程中违反资产交易合同相关条款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将视情况轻重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3.受让方须委托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和车辆承运。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转让标的为废旧物资,部分零配件可能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拆卸、装运,转让标的拆卸、装运后能否二次使用由受让方自行判断,出现以上事项均不取消交易和调整成交价格。 4.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自行提取所受让的物资,所需装备、装车及运输等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5.转让方不保证标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如需上述资料,由受让方自行调查了解。 6.受让方对转让标的拆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7.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8.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9.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0.标的成交后,因突发情况导致标的无法约定交割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并且不得以此为理由向转让方或组织方提出赔偿、补偿等要求。 11.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12.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废旧物资处置合同(待签)》。 |
交易指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00)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复印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注:上述资料中提供复印件的,须按本报名流程的规定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加盖公章,且原件备查。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交纳起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00)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00),账号信息、到账时间以e交易系统提示为准。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3.成交后,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为部分交易价款。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违约情况,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拍卖程序中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按拍卖规则处置; (3)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未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废旧物资处置合同》的。(4)《废旧物资处置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在5个工作日内向甘交所集团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的。(5)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6)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7)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8)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线上拍卖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报名资料约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doc |
||||
联系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王经理 |
咨询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
|
技术支持 |
- |
|
其 他 |
1.甘交所集团网站www.gscq.com.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