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东城新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项目(五标段-九标段)中标结果公示(评定分离)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4-27
发布于
陕西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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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东城新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项目(五标段-九标段)中标结果公示(评定分

部)

(招标编号:E6107003541d6g26o)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宁强县东城新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项目(五标段):

。中标人:中都晟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268.370815 万元 标段(包)[002]宁强县东城新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项目(六标段):

中标人:陕西羌南韬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271.425426 万元 标段(包)[003]宁强县东城新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项目(七标段):

中标人:陕西华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407.717396 万元 标段(包)[004]宁强县东城新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项目(八标段):

中标人:陕西蜀唐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276.724636 万元

二、其他:

本项目具体内容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 选人不标明排序和得分。

2.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 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 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 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盛世国际2号写

字楼 1105,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745788706@qq.com。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汉中市宁强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强县高寨子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 謝志健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艳秋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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