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委托开展清理拖欠账款台账资料核查服务项目采购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18
发布于
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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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意向供应商:

为进一步夯实清理拖欠账款工作质量,我厅拟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台账核查工作,现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闽工信函办〔2022〕595号),就采购事项进行市场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清理拖欠账款台账资料核查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按照国家清欠专班有关要求,逐笔核查清理拖欠账款台账资料(笔数可电询)是否真实、完整、准确,主要包括拖欠资料、清偿凭证及其他资料等。

(二)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协助督促各地各有关单位完成整改闭环。

(三)根据核查整改情况,出具工作报告。

在正式签订合同后,4个月内完成上述工作任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投标人应为会计事务所或财务咨询机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和设备;

(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行为;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四、报价文件要求

(一)按要求填写《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台账资料核查服务项目报价单》(详见附件)。各意向供应商报价应低于20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次报价仅作为采购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项目评标依据。

  (二)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

  五、报价文件提交时间

  报价文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前送至(或寄送至)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法规处(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省政府屏山大院8号楼三层)。

  联系人:李上柳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台账资料核查服务项目采购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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