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151号福华公寓4-5层整体招租——招租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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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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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002603463 项目名称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151号福华公寓4-5层整体招租
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151号福华公寓
面积/数量 1、福华公寓4层物业:1068.82平方米2、福华公寓5层物业:1068.82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房产(土地)证
资产性质 住宅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5年 响应有效期 360个自然日
免租期 2个月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5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68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第3年递增3%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公寓(酒店式公寓)
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详细了解出租方关于本物业已有的证照情况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文件,并自行评估办理酒店式公寓相关证照的可行性,相关风险由承租方自担。2.物业使用范围要求:酒店式公寓,承租方不得将招租物业转租或分租;承租方须合法取得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因无经营权限所产生的相关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租赁合同期限内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区域的安保和设备设施维保责任,以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租方仅允许在其承租区域内设置相关配套(例如:前台、接待处、行李寄存处等)。3.意向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前需向出租方支付6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履约良好满1年租期后可退2个月),支付1万元作为水电押金。出租方可视承租方租赁该物业使用后实际水电费情况予以追加。4.承租方须无条件接受出租方和福华公寓物业服务单位发布的相关管理规定,如:二次改造、水电使用、停车场、人员进出管理等。承租方应承担该物业附属设施如家具家电、电梯、配电箱(柜)、消防设施等的维护,确保公寓内所有设施如电器、家具等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建立定期检查与维护机制,及时解决反馈问题。本物业的水费、电费由承租方在合同期内根据福华公寓物业服务单位派发书面缴费通知单按月结算,以转账至集团公司账户为准。5.出租方确保租赁公寓供水供电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具有居住功能。承租方保证在租住公寓期间不改变公寓用途,不破坏房子结构,保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且遵守本物业租赁合同各项约定。6.本物业按现状移交,承租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经营需求增配消防设备设施及消防器材。承租方在对租赁物业进行二次装修前,必须向出租方报备装修设计平面图、消防及供配电系统、弱电系统等施工图纸,并向相关政府部门办理齐全合法的审批手续。禁止承租方在承租公寓加建或破坏主体结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同时,若因此对出租方造成损失的,也一并由承租方承担。7.若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承租方须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10日内将物业腾空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承租方对物业的二次装修所增设形成的固定设备、设施不得进行破坏或拆卸,应完整无偿移交由出租人处置,承租人无权要求任何赔偿。承租方在装修施工期间,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因施工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须负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与出租方无关,同时,若因此对出租方造成损失的,也一并由承租方承担。8.承租方必须每月10日前缴纳当月租金及上月水电费。若承租方拖欠租金一个月,出租方将发函进行催缴并将其列入不良履约记录;若承租方拖欠租金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追回所欠租金及费用、收回物业。承租方拖欠租金及费用的,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按“拖欠日×拖欠租金总额×0.5‰”计算。9.因租赁期满,或由于承租方原因、政府行为、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中止、终止履行,所造成的承租方改造及其他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10.在租赁合同期结束后,如承租方履约记录良好(指:1年(自然年)内拖欠租金不超过2次、1年内水电费拖欠不超过2次、承租期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治安事故、未出现较大社会维稳事项等),且接受新的续租条件,可按深国资委〔2025〕168号文规定续签。11.采用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方式处理合同纠纷。
其他补充说明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业进行独立的、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应全面、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招租公告、竞价须知、拟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有提供)等交易文件。承租方理解并确认,其基于自身调查了解所做出的租赁决策及后续履约行为,均系独立判断的结果。因承租方未进行充分核查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任何风险、损失或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2.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即视为已对标的物业查验、知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物业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意向承租方明确承诺,在成为承租人后不以标的物业存在瑕疵为由,拒付、扣减租金/费用,或要求出租方(或招租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3.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及深圳联交所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且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物业再行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责任。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竞价、成交等交易环节中通过意向承租申请书、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书面文件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招租底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5.招租交易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负责本次招租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标的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标的物业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标的物业的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6.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7..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出租方同意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按以下方式处置招租保证金: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后,深圳联交所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招租保证金余额原路无息退回承租方。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周期。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且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amr.sz.gov.cn/outer/entSelect/gs.html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或其他能够体现实缴注册资本的证明文件)。2.意向承租方承诺并保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3.意向承租方(或其实际控制人)承诺无违反诚实信用的不良记录、无涉意识形态的不良记录(提交企业征信报告及承诺函,加盖公章)。4.经营业态为酒店式公寓。5.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酒店或酒店式公寓类经营业绩2处,共计业绩不得低于3000平方米(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税收证明)。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深圳联交所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企业(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1.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2.营业执照复印件;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单(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涉及)6.承租物业用途说明;7.实缴注册资本的证明文件;8.企业征信报告及承诺函;9.经营业绩佐证材料;10.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45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21时3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20层
联系人 宋先生、丁小姐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深投控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现场踏勘联系人:邓金华,联系方式:8383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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