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温岭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本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变更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示,公示地点为项目现场及局官方网站——温岭市门户网站www.wl.gov.cn→站群导航→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及其他公告,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公示期限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若认为该规划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携带与公示项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我局进行利害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温岭新城开发区秀水华庭安置房南侧配套道路工程 |
建设单位 |
温岭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横峰街道汇川王村、长洋村 |
用地面积 |
0.3165公顷 |
变更内容 |
建设规模改为道路长约140米,宽24米,含桥梁一座。 |
联系人:林女士、冯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温岭市横峰自然资源所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