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告公示
坪山区马峦街道燕子湖会展中心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马峦街道燕子湖国际会展中心南侧,紧邻地铁燕子湖站,该项目已列入《2024年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六批计划》,项目拆除范围395077平方米,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工业等功能。现深圳市坪山沙坣股份合作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该项目的旧屋村范围认定事宜。根据《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认定办法》(深规划资源规〔2025〕6号)等相关规定,该项目旧屋村范围已通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初步核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本次拟认定旧屋村范围面积合计12961.72平方米(范围图详见附件1),本范围图仅作为对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内旧屋村范围的认定,如旧屋村范围未实施更新,本范围图不作为土地及建筑物权属的认定依据,不影响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
二、公示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7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一)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ps/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
2.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体育一路1号
3.深圳市坪山区沙坣股份合作公司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同富裕二路与瑞景路交叉西南100米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荔景南路墩子围11号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收件人:陈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并在信封上注明“坪山区马峦街道燕子湖会展中心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psglj@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坪山区马峦街道燕子湖会展中心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坪山区马峦街道燕子湖会展中心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示意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档附件:
附件1:坪山区马峦街道燕子湖会展中心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示意图.pdf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