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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PKSZ2500459-04SGGH
| 项目名称: | 浦口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工程施工二标段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12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2.4.1付款周期:原“(5)余款(扣除3%的质量保修金)工程竣工验收满一年后无息支付,3%的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支付。”修改为“(5)3%的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支付。”。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15 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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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浦口区城乡建设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