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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果园镇人民政府对果园镇国歌研学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研学营地EPC项目) 一期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 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 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现对该项目发布澄清答疑。
一、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 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 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资格审查、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 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 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 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投标。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 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 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 盖单位公章,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具备任职资格的条件下,且满足施工负 责人资格要求时,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 人。
二、对投标人的问题回复:
问题1:在投标制作软件中未找到单独的工程量清单上传板块,请问编制完成的 工程量清单应上传至哪个板块?
答:上传至"十二、其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明确具体要求)"模块。 问题2:请问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拟任施工负责人的要 求)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请明确回复!
答:详见本项目澄清答疑公告"一、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第2条"。
问题3:请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上限值是否可以提供?
答:不提供。
问题4:请问是否可以提供设计任务书或功能需求书??
答:按已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编制投标文件。
间题6:合同范本13.8,主材预算价格调整按照《关于调整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 工程主要材料预算价格的通知》(长县政发(2017)113号),此文件查询不到 ,请明确。
答:本合同该项条款修改为:(1)主材预算价格调整对象包括:钢材、水泥、 砂、卵(砾)石、红砖(砌体材料)、沥青、硅预制管、电线、电缆、碎石、 石屑、麻片石、预拌砂浆、商品水泥稳定料、沥青砂、普通商品配等。 (2)主 材预算价格调整参照《长沙县建设造价》与《长沙建设造价》及其增刊发布的 施工同期价格进行调整,主材数量按工程实施同期用量。(3)单项主材预算价 格在原预算价格基础上涨(跌)10%以上方可调整,其中涨(跌)5%以内(含5% )由承包人负担:超过5%的部分,由承包人负担10%,发包人负担90%;(4)材 料价差按原材料预算价格(优惠前材料价)与施工同期材料预算价格进行调整
,材料价差进入结算(不优惠)。(5)因执行上级政策文件而造成的人工工资 、材料、机械费用调增(减)引起工程总价增(减)不纳入工程变更会审管理 的范围。
注:若遇最新政策规定按最新政策执行。
问题7:请问招标文件没有明确预付款要求,是否可以填写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答:可以。
问题8:施工总图一、二期未标注,1#c厅、4#垃圾站、5#管理用房、西侧停车 场是否包含在本次施工范围?
答:不包含。
问题9:本项目用电、用水是否有具体接入位置?
答:本项目用电、用水接入点位于项目西侧田汉大道区域,具体接入位置、接 驳条件及相关要求以施工时发包人实际提供为准。
三、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 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开标地点不变。
四、本次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若本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答疑文件 为准。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县果园镇人民政府
址:长沙县果园镇杨泗庙社区1号 曲
联 系 人: 易浪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甲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北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二路39号水岸世景5栋3304号
联 系 人: 谢振林(项目负责人)、王威、王琴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ロ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盖章)
长沙县果园镇人民政府对果园镇国歌研学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研学营地EPC 项目)一期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湖南省招标投标 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 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现对该项目发布澄清答疑。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 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 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资格审查、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 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 对应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投标。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 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且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具备任职资格的条件下,且满足施 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时,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和设计 负责人。"
二、对投标人的问题回复:
问题1:在投标制作软件中未找到单独的工程量清单上传板块,请问编制完 成的工程量清单应上传至哪个板块?
答:上传至"十二、其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明确具体要求)"模块
问题2:请问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拟任施工负责人 的要求)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请明确回复!
答:详见本项目澄清答疑公告"一、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第2条"。
问题3:请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上限值是否可以提供?
答:不提供。
问题4:请问是否可以提供设计任务书或功能需求书?
答:按已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编制投标文件。
问题6:合同范本13.8,主材预算价格调整按照《关于调整财政性投资基本 建设工程主要材料预算价格的通知》(长县政发〔2017〕113号),此文件查询 不到,请明确。
答:本合同该项条款修改为:(1)主材预算价格调整对象包括:钢材、水 泥、砂、卵(砾)石、红砖(砌体材料)、沥青、砕预制管、电线、电缆、碎 石、石層、麻片石、预拌砂浆、商品水泥稳定料、沥青砕、普通商品硅等。(2 )主材预算价格调整参照《长沙县建设造价》与《长沙建设造价》及其增刊发 布的施工同期价格进行调整,主材数量按工程实施同期用量。(3)单项主材预 算价格在原预算价格基础上涨(跌)10%以上方可调整,其中涨(跌)5%以内( 含5%)由承包人负担;超过5%的部分,由承包人负担10%,发包人负担90%;(4 )材料价差按原材料预算价格(优惠前材料价)与施工同期材料预算价格进行 调整,材料价差进入结算(不优惠)。(5)因执行上级政策文件而造成的人工 工资、材料、机械费用调增(减)引起工程总价增(减)不纳入工程变更会审 管理的范围。
注:若遇最新政策规定按最新政策执行。
问题7:请问招标文件没有明确预付款要求,是否可以填写响应招标文件要 求?
答:可以。
问题8:施工总图一、二期未标注,1#c厅、4#垃圾站、5#管理用房、西侧 停车场是否包含在本次施工范围?
答:不包含。
问题9:本项目用电、用水是否有具体接入位置?
答:本项目用电、用水接入点位于项目西侧田汉大道区域,具体接入位置 、接驳条件及相关要求以施工时发包人实际提供为准。
三、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 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开标地点不变。
四、本次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若本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答疑 文件为准。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