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章贡区信访局庭院便民改造项目结算审核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4-28
发布于
江西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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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名称:赣州市章贡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赣州市章贡区信访局庭院便民改造项目结算审核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否

项目编号:36*开通会员可解锁*X2604211911

服务类型:

服务时限:①结算审核报告初稿出具时限:100万元(不含)以下的10个工作日内;②中选单位自收到施工单位对结算初审报告的反馈意见之日起,应在7天之内完成结算核对工作,10天内出具结算审核报告报发包单位。③根据发包单位的需要一天内出具发包单位需要的指标分析表。个工作日

选取中介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项目规模:投资额(¥66,596.5)

服务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金额说明:本项目预估结算审核费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元,施工合同价为66596.5元。最终结算审核费按下列计费标准计取:(1)结算审核计费标准:结算一审:施工单项合同造价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原则上以财政部门审定的结算价为计算基数,财政部门不受理的项目,以建设单位审定的结算价为计算基数;施工单项合同造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工程以发包单位审定的结算价为计算基数。①5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基本审核费按1500元计算;50万元以上的项目基本审核费,按《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赣计收费〔2003〕1177号)文件规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50%计算。②基本审核费不足1500元按1500元计费。③不计钢筋抽筋费用。④结算审核增(减)费用:按审核增(减)金额绝对值的3%计取。B.结算终审: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原则上应送财政评审,若由市/区财政局人员自审,则不收取审核费用,对市/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审核的项目,财政评审审增(减)超过3%部分所产生的咨询费由结算一审单位承担,相应费用在结算一审单位的咨询费中扣除(带争议送财政评审的部分,其金额不纳入上述规定的审增(减)幅度计算范围)。C.单独的大型机械土石方、平整场地工程结算审核费在上述计算结果的基础上再按60%计费。

洽谈时间:3(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时间:15(个工作日)

合同备案时间:5(个工作日)

选取中介方式:邀请直选+随机

中选企业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选企业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29层2901号

中选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

咨询电话:赣州市章贡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登录后查看)

监督电话:赣州市章贡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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