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编制项目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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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2
发布于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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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拟对《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活动要求的社会机构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编制项目。

2.项目资金:最高限额8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内容

消防安全是公办养老机构安全的底线,事关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全省公办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建筑、消防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服务活动。编制《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作为指导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是促进公办养老机构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重要举措。内容对照政策法规和现实状况,系统梳理提炼出:消防安全责任划分、消防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防火检查频次、火灾隐患整改、消防档案管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等内容。

三、项目实施时间

该项目计划*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五、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与比选的机构应编制比选申请书并密封提交给比选人,提交代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地点为四川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四川省民政厅六楼,成都市东大街芷泉段15号)。

在递交申请书时,参与比选的机构应同时提供登记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参与比选的机构可以向比选人进一步了解项目的详细资料。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成都市东大街芷泉段15号

邮 编:610061

《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比选文件                                              

四川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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