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合同
发布时间:
2026-04-17
发布于
新疆乌鲁木齐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中标金额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一、合同编号:11NMB1E6623120261002

二、合同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XJHY-BJZZ-JBZXZFS-001

四、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 址:团结路1551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供应商(乙方):新疆菜篮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沙依巴克区104团东安路666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各类蔬菜、水果等 数量:1.00 单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乌鲁木齐市区2家单位、南山1家单位提供日常所需的各类蔬菜、水果等配送服务(供应、运输、售后)服务要求:所供新鲜食材类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保证来源正规,供货时确保每日新鲜。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将根据中标供应商第一年服务和诚信履约情况经双方协商后视情决定是否续签)。服务标准:符合国家食品标准。供货单位所提供的食材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除初级农产品外的其他货物交货时保质期不少于预包装食品标识标注时间的三分之二(即:保质期12个月,所供产品保质期不少于8个

2.合同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合同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新疆菜篮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pdf

竞争对手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