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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项目名称:四码头闸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拆除物资 汕公资产权【2026】41号
项目编号:CQ2641A023
标的名称:四码头闸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拆除物资 汕公资产权【2026】41号
标的编号:CQ2641A023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产权网上交易公告
汕公资产权【2026】41号
转让方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三期)对木材厂泵站临时污水处理设施拆除物资等2项转让项目以网上公开竞价的方式实施交易:
一、交易项目
(一)转让标的具体情况
转让标的1:木材厂泵站临时污水处理设施拆除物资;标的编号:CQ2641A022;起始价:1981399元;加价幅度:10000元;保证金:200000元;评估值:1981399元。
转让标的2:四码头闸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拆除物资;标的编号:CQ2641A023;起始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加价幅度:1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评估值:*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二)其他披露事项
1.木材厂泵站临时污水处理设施拆除物资清单详见广东铭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汕头市木材厂泵站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残值资产评估报告书》(汕铭资评报字〔2025〕第118号)中所列“可拆除物资资产”部分。评估基准日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评估机构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出具《补充说明》认为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延长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仍可作为进行资产处置的定价依据。
目前,转让标的物大部分位于露天场所,有部分埋设于地下,受自然因素和拆卸方式影响,部分物资可能已损坏,导致本批物资实际残余价值量可能低于评估残余价值。
2.四码头闸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拆除物资清单详见广东铭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汕头市四码头闸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残值资产评估报告书》(汕铭资评报字〔2025〕第117号)中所列“可拆除物资资产”部分。评估基准日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评估机构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出具《补充说明》认为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延长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仍可作为进行资产处置的定价依据。
目前,转让标的物大部分位于露天场所,有部分埋设于地下,受自然因素和拆卸方式影响,部分物资可能已损坏,导致本批物资实际残余价值量可能低于评估残余价值。
二、交易方式
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网上交易操作规程》规定,以网上公开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活动。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以上竞买人资格条件由转让方负责解释。
四、竞买人参与交易流程
(一)务请在报名截止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三期)(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区域首页点击“交易系统”或通过https://ggzyjy.shantou.gov.cn:4433/Register/GDSOauth/toLoginUrl.do进入)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点击“国有产权”提交竞投申请,按要求交付保证金,获得竞投资格。网络技术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按交易活动日程安排的报价期限内,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三期)参与网上交易。
(三)竞得人需按交易活动日程安排签订《成交确认书》及交易合同。
五、交易活动日程安排
(一)申请报名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
(二)网上自由报价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
(三)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
(四)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时间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签订交易合同时间: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工作时间)。
需查看标的物的,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与转让方预约联系(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李先生)。
六、交易须知
(一)竞买人在参加国有产权网上交易前,应当知悉《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粤政数【2023】2号)及相关产权交易规定,详细阅读《产权网上交易竞价公告》《产权网上交易竞价须知》《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网上交易操作规程》等交易文件。同时,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的实际情况,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查看和尽职调查,清楚转让标的实际情况、用途、功能及现状,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已履行了上述行为,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相关交易规定,了解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及要求。
(二)竞买人应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并按本项目《产权网上交易公告》交易流程及交易活动日程安排参与交易。竞得人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三)所有标的物均以静态存放展示,不作任何丈量或性能测试。本次交易按实地查看实物为准,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分散或混合堆放、已破损等情况,竞买人需以自身经验审视标的物的实际现状,自行评估和判断标的物的价值。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现场实地踏勘,清楚并接受转让标的实际状况、交易条件及交易须知。
(四)竞买人通过竞价被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确认为最高竞价人后,因其自身原因无法确认交易结果的;无故未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资产交易合同》的,视为放弃,转让方有权没收其交易保证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依据招转让处置通知,将交易保证金直接划转转让方处置),造成转让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未按本项目《产权网上交易公告》约定时间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资产交易合同》的,后果自负。由于特殊原因,竞得人确实无法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资产交易合同》的,需向转让方说明原因,征得转让方同意。未征得转让方同意,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无故未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资产交易合同》。
(六)标的物移交时不作任何功能测试,移交过程中和移交后的一切费用(包括且不限于拆卸、装运以及因提取标的物所需支付的工资、保险等)及标的物提取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赔偿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七)未被确认为竞得人的竞投人,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被确认为竞得人的竞买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转让方证明无息原路退回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
(八)竞得人须于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施设备的拆除及完成地面的复原和场地清理工作。不按约定时间完成的,每逾期一日须支付¥2,000元/日的违约金。竞得人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的,视竞得人放弃剩余物资并同意无条件交由转让方自行处理,拒不清理的,已缴交的款项和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保留追究竞得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九)本次最终转让价格为净值,不含税不提供任何发票。
(十)标的物陶粒处置需明确去向,可以再利用,不可乱丢乱放。
(十一)标的物拆除说明及要求如下,标的物拆除平面图详见附件:
1、木材厂泵站临时污水处理设施拆除物资拆除说明及要求如下:
(1)拆除污泥间1座,污泥脱水间为2层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320.4平方米。底层层高为5.5米,二层层高为6.5米,建筑总高度为13.1米;
(2)拆除风机房1座,鼓风机房为1层建筑物,建筑面积为98平方米,层高为6.1米,建筑总高度为7.2米;
(3)拆除集水池1座,集水池长度10米×宽度3.5米×高度5.6米,建筑面积为35平方米,半地下结构(地下部分±0.000以下1.3米);
(4)拆除物化设备基础共计214平方米(高度0.3米)。
①物化设备基础,14.4米×4.2米,面积60.48平方米;
②物化设备基础,(15.3米×8.7米)+(4.9米×4.2米)面积153.69平方米。
(5)拆除生化设备基础共计1045平方米(高度0.3米)。
①生化设备基础,31.52米×7.88米,面积248平方米;
②生化设备基础,24.64米×8.3米,面积206平方米;
③生化设备基础,31.52米×11.08米,面积349平方米;
④生化设备基础,(23.64米×11.08米)-(6.17米×3.2米),面积242平方米。
(6)拆除土建部分地面(设备基础+建筑物地面面积)共计1454平方米;
(7)拆除风机房、污泥间、设备基础后,场地平整厂区地面标高预留至现有室外地面标高以下100mm,以便后期恢复室外地面;
(8)风机房、污泥间、集水池、设备基础等建筑结构在拆除过程中要求不得破坏现有室外混凝土地面。施工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室外混凝土地面交接处做分割处理等措施;
(9)风机房、污泥间、设备基础按图纸设计标准配筋,双层双向,建筑结构的基础、梁、柱主筋规格直径12~25mm。构筑物、设备基础内部设置预埋件和预埋管道等,预埋钢板厚度14~20mm;
(10)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安全文明施工及注意事项:
①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②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绳;
③施工现场严禁高空抛物,高空物料使用溜槽或吊装机械吊运;
④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建筑垃圾,动火作业要求专业队伍施工,保证用火安全;
⑤3层办公楼原有外墙为砌筑时间比较早的毛石防洪堤,在集水池、污泥间、物化设备基础拆除时不得破坏和扰动原毛石防洪堤下部基础,防止毛石防洪堤坍塌破坏,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⑥拆除过程施工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协调,按业主单位要求安全文明施工。
(11)施工场地清理验收标准:
①施工现场无遗留建筑垃圾、废料;
②场地平整,排水通畅无积水;
③拆除后建筑垃圾需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建筑垃圾全部外运至合规消纳场,场地干净整洁。
2、四码头闸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拆除物资
(1)拆除彩钢结构厂房1座,其中污泥脱水间等为2层建筑物,一层面积3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左右。建筑总高度为12.09米;
(2)拆除风机房和在线监测室1座,为1层彩钢建筑,建筑面积为93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4米;
(3)拆除物化设备基础共计306平方米。
①JC-1产水箱基础,8.4米×8.6米,面积72平方米,高度0.3米;
②JC-2风机设备基础,2.4米×9.9米,面积24平方米,高度0.3米;
③JC-3回用水箱基础,24.2米×4.6米+1.2米×6.6米,面积119平方米,高度0.3米;
④JC-6物化设备基础,10米×3.4米,面积34平方米,高度0.45米;
⑤JC-7物化设备基础,10米×4米,面积40平方米,高度0.45米;
⑥JC-8 PAC储罐设备基础,4.5米×3.8米,面积17平方米,高度0.45米;
(4)拆除生化设备基础共计388平方米(高度0.45米)。
①JC-4生化设备基础,24.04米×8.08米,面积194平方米;
②JC-5生化设备基础,24.04米×8.08米,面积194平方米;
(5)拆除钢结构厂房基础,面积115平方米。
①风机房、在线监测间基础,面积18.24平方米,高度0.5米;
②综合钢结构厂房基础,面积96平方米,高度0.55米;
(6)拆除土建部分地面(设备基础+建筑物地面)共计1035平方米;
(7)拆除综合厂房、风机房及检测间、设备基础后,场地平整至厂区地面标高与现有室外地面标高相同;
(8)场地平整后地面与已完成混凝土硬化现有地面标高一致,无需修复;
(9)综合厂房、风机房及在线检测室、设备基础等建筑结构在拆除过程中要求不得破坏现有室外混凝土地面。施工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室外混凝土地面交接处做分割处理等措施;
(10)综合厂房基础、风机房及在线检测室基础、设备基础按图纸设计标准配筋,双层双向,建筑结构的基础、梁、柱主筋规格直径12~25mm。构筑物、设备基础内部设置钢结构柱预埋件和预埋管道等,预埋钢板厚度14~25mm;
(11)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安全文明施工及注意事项:
①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②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绳;
③施工现场严禁高空抛物,高空物料使用溜槽或吊装机械吊运;
④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建筑垃圾,动火作业要求专业队伍施工,保证用火安全;
⑤拆除过程施工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协调,按业主单位要求安全文明施工。
(12)施工场地清理验收标准:
①施工现场无遗留建筑垃圾、废料;
②场地平整,排水通畅无积水;
③拆除后建筑垃圾需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建筑垃圾全部外运至合规消纳场,场地干净整洁。
七、交易公告
本次挂牌交易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三期)及《汕头日报》同步发布公告信息。
八、重要提示
(一)在缴纳保证金时,需按《保证金缴纳通知书》操作,为避免错过缴纳保证金机会,建议适当提前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不接受现金方式 ,且竞投人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需系竞投人自身资金账户)务必和在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基本信息中的银行账户一致,否则缴纳的款项无效,无法获取竞价资格。
已足额缴纳保证金的竞投人,必须及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查看是否获得《竞价资格确认书》。竞投人若发现已足额缴纳保证金,但电子交易平台却未能颁发《竞价资格确认书》的,请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前工作时间与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否则,导致无法参与竞价活动的后果由竞投人自负。
(二)在缴纳保证金时,保证金缴款账号务必输入完整的保证金账号,不可随意省略、删减;若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和自助柜员机等渠道无法输入完整的保证金账号,建议通过银行柜台人工办理转账汇款。
九、交易中心声明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中心对转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交易中心通过自身交易平台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交易中心的任何交易建议。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交易信息并需自行对标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对是否受让标的及受让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标的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后果,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竞买人参加竞买,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定。
十、联系方式
(一)交易机构: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412室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转让方: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中山东路213号市建委大楼908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 系 人 :李先生
转让方: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交易机构: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1.产权网上交易竞价须知
2.产权网上交易操作规程
3.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三期)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竞买人)
以上附件资料查询: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服务指南-相关分类(国有产权)。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500/fwz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