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智湾花园项目园林绿化工程(第2次招标)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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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9-02
发布于
广东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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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智湾花园项目园林绿化工程(第2次招标)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47:17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创智湾花园项目园林绿化工程

标段(包)名称:创智湾花园项目园林绿化工程(第2次招标)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1244*开通会员可解锁*6A-2*开通会员可解锁*2-7

公告性质:其他

公告内容

创智湾花园项目园林绿化工程(第2次招标)

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标段(包)编号:A01-440605-2025-*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段(包)名称:创智湾花园项目园林绿化工程(第2次招标)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原定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答疑内容

1、此项目第一次招标时,开评标结果为“只有2家投标人通过初步评审,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8.重新招标”。没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原因为投标人没有在工程量清单“装饰小品工程”中添加9%的增值税。但第二次招标时却说“除装饰小品工程外,其他单位工程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计费基础为:分部分项合计+措施合计+其他项目,税率为 9%”。这两者之间存在矛盾,是否在评标过程中出现疏忽,不认真,还有不为人知的暗箱操作。请贵司明确回复并解释这个问题,不要以“以招标文件为准”搪塞。

答: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文件规定税金费率9%,工程量清单中“装饰小品工程”未单独标注税率,部分投标人未计9%增值税,评标委员会依规判定。本次招标前经造价单位确认,该单位工程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已含税,故本次文件明确除外,属规则细化。招标全过程合规,评审全程录音录像,资料完整存档。

2、工程量清单名称是否以招标人发布的为准,无需改为“创智湾花园项目园林绿化工程(第2次招标)”

答:是。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广东佛高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佛山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桃园东路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

88号力合科技园27栋10楼 人民路76号11层

联系人:刘工 联系人:李工/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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