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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14:42
招标项目名称:惠州港东马港区东联作业区中海壳牌南海石化化工码头(三期)扩建工程上部设施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惠州港东马港区东联作业区中海壳牌南海石化化工码头(三期)扩建工程上部设施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评标结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14:42
惠州港东马港区东联作业区中海壳牌南海石化化工码头(三期)扩建工程上部设施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评标报告
工程编号:惠公易建市直﹝2026﹞014
审查确认报告
招 标 人: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6年4月8日
一、招标过程简介:
*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北京时间),惠州港东马港区东联作业区中海壳牌南海石化化工码头(三期)扩建工程上部设施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和评标。
二、复核原因及依据
招标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 的通知》(发改法规〔2025〕1358号)有关要求,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对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进行核查, 发现评标报告部分内容与投标文件提供的信息不符。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并报请主管部门同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保护各投标人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释义、《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 的通知》(发改法规〔2025〕1358号)等有关规定并参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的通知》,邀请原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复核,并形成书面审查确认报告。
三、复核过程
1、复核专家
*开通会员可解锁*,惠州港东马港区东联作业区中海壳牌南海石化化工码头(三期)扩建工程上部设施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重新审查。
原评标委员会成员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人,专家 5 人;
专家确定方式: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水运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及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分别为: 。专家组一致推选 专家作为评标委员会主任。
2、复核情况
(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复核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及资格评审。
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共 7家,分别为: 1、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2、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3、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4、南京南化建设有限公司;5、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6、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第一个信封不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共 4 家,分别为: 江苏威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有限公司和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其中江苏威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无电子签名或签章,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条款(4)规定,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1、 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条款(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个人电子签名章进行签名”及第3.1.1条规定,否决其投标;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在询疑过程中未匿名,不符合《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惠市政数〔2025〕13号)第十四条(二)“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内通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询疑,所提交的资料应当以匿名方式提交,不得有任何可识别标记......”,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资格评审标准(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款、《惠州港东马港区东联作业区中海壳牌南海石化化工码头(三期)扩建工程上部设施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补遗书1号》规定及第3.1.1条规定,否决其投标。
(2)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复核
第二个信封不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共 2 家,为: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和南京南化建设有限公司,两家单位的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均与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2.1条款规定,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条款(1)“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及第3.4.1条规定,否决其投标。
其余评审内容与原评标报告内容一致。
三、复核结果
经复核,按各投标人的总分由高至低排序,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 序号 |
投标人 |
施工组织 设计评分 |
其他因素 评分 |
报价 得分 |
综合 得分 |
名次 |
| 1 |
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9.016 |
8.000 |
79.8307 |
96.8467 |
1 |
| 2 |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 |
8.694 |
8.000 |
79.9731 |
96.6671 |
2 |
| 3 |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
8.926 |
8.000 |
79.7299 |
96.6559 |
3 |
| 4 |
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040 |
7.200 |
79.5635 |
95.8035 |
4 |
| 5 |
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8.246 |
8.000 |
78.9325 |
95.1785 |
5 |
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总报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141959078.45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 141268216.03元。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