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切割机等机器设备
发布时间:
2026-07-22
发布于
江苏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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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切割机等机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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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激光切割机等机器设备

项目编号:GR2026GD0002324-2

标的名称:激光切割机等机器设备

标的编号:GR2026GD0002324-2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转让方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详情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的标的资产,并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广东产权”)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保证和承诺披露内容和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的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均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已了解并认真考虑了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5.涉及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约定的要求,履行通知及征询优先购买权人的义务,保障优先购买权人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对于因我方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所产生的风险及相应法律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

6.如交易资金涉及跨境结算的,我方承诺按照外汇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若由于交易双方或转让标的原因造成交易价款无法划转等情形的,相关风险与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激光切割机等机器设备
资产描述

标的2:机器设备,共计为5项(10台套),主要包括激光切割机、不锈钢瓶、供气系统、环保稳压器、冷却水塔、开幅激光切割机等机器设备。

项目明细表

标的2:激光切割机等机器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标的状态

计量单位

数量

购置日期

成新率

其他说明

1

CO2计算机控制激光切割机

ML3015LVP

日本三菱公司

报废待处置

1

2007/07/31

2

CO2计算机控制激光切割机配件-不锈钢瓶6只

不锈钢204

CHART公司

报废待处置

6

2007/08/31

3

激光切割机供气系统

铝合金散热器

无锡广益信实用气业公司

报废待处置

1

2007/11/30

4

激光切割机用环保型稳压器

MTD-3110

深圳固鼎电源公司

报废待处置

1

2007/11/30

5

激光切割机配件冷却水塔

ST-30T玻璃钢

上海昶康机械有限公司

报废待处置

1

2007/11/30

标的所在地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

标的详情

机械设备
标的状态 报废
数量 详见项目明细表
生产厂家 详见项目明细表

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江阴福汇纺织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江阴高新区萧山路9号
法定代表人 李刚
注册资本 54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规模 小型
经济类型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41459A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请示与批复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中纺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出售、转移或报废固定资产申请表
批准文号 请示-2*开通会员可解锁*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流程),受让申请手续的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全部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交易条件,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 2.本项目交易资金(保证金、诚意金或交易价款)的交纳仅接受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资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开通会员可解锁*2054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5.信息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转让底价与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支付服务费。受让方须将服务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开通会员可解锁*6010001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7.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7.1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7.2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信息披露公告、受让申请文件、竞价文件、竞价结果通知文件、交易合同等材料均是交易成交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实质性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展示安排 本项目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柳海军,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需提前电话预约)。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有关现场踏勘的规定,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转让方持有的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及交付,资产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作调整。

2. 本标的资产范围以转让交易信息公告期间现场勘验的资产现状为准,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江阴福汇纺织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处置涉及的该公司切割机等设备市场价值咨询报告》(中企华评咨字(2025)第4713号)为限。交易标的评估报告、明细表、清单等仅供参考,《资产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质量、数量、性能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数量、性能等误差作调整。

3.意向受让方可在信息公告期间预约查阅转让标的的相关信息材料或在信息公告期内联系预约看样。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一旦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视作受让方对实际资产与资产评估报告存在的差异无异议。受让方承诺对交易标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用途、结构、数量、质量、性能、功能、拆卸、运输、处置等)及实际情况已作充分的了解,对受让交易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已进行了独立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受让方受让交易标的后,不得以上述交易标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其受让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形为由而要求解除交易合同或退回转让价款、索要赔偿。

4.本项目设备涉及的拆装、运输、现场恢复等相关费用须由受让方承担。

5.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江阴福汇纺织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处置涉及的该公司切割机等设备市场价值咨询报告》(中企华评咨字(2025)第4713号)、《资产交易合同》。

6.转让底价为含税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保证金交纳及处置方法
保证金金额(万元) 4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和《资产受让须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在未违反相关规定及约定前提下,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将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扣除相关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在网络竞价环节中(动态报价除外)各意向受让方均不进行有效报价的;

(2)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不按照事先确定条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拒绝或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公告和交易各方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收款账号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开通会员可解锁*205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路支行 转账备注:GR2026GD0002324-2

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超过首次正式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公示附件 合同范本.pdf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