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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东站国际商业广场(2#、3#楼2层商业部分)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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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QY202608HN2171-1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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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 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挂牌截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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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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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坐落 |
海口东站国际商业广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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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万元) |
挂牌价格 (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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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东站国际商业广场(2#、3#楼2层商业部分) |
2000 |
10 |
3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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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5年。 2、租金每三个月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两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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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修期限 |
4个月(含在合同期限内,租金按足额月租金的10%收取) |
承租押金(元) |
首年足额月租金标准的三个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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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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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现状 |
1、该资产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凤翔西路与龙昆南路交汇处东南侧,紧邻海口火车东站、距离汽车总站约500米,附近公交便捷度较高,外部基础设施基本达到高配置五通。附近有山高学校、振兴小学、海南师范大学南校区。该资产停车位较多。招租资产位置为东站国际商业广场2、3#楼2层商业部分,包括商业区201房809㎡,商业区202房294㎡,商业区203房440㎡,以及公摊和其他部分面积,均为简装。 2、详见估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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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用途 |
该资产场地用途为商业,新承租方于该场地用于商业(包括但不限于餐饮、零售、娱乐、办公、培训、教育、体育等)经营使用,业态须符合法律法规。不得将承租商业广场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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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说明 |
承租方租赁标的须同时租赁招租方配套指定提供的30个地下停车位(产权车位,数量与位置最终以现场核定为准),车位租赁价格168元/个/月,本次招租成交价款不含车位租赁价格。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双方可根据政府政策调整车位租金标准。车位租赁款项按照《车位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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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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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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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海南中兴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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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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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管理方名称:海口德悦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85558X 注册地:海南海口 法定代表人:张峰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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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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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业务处理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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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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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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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竞租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应缴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将租金和租赁押金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确认为承租方后20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20 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5、租赁期间,如招租方需出售招租标的,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方放弃优先购买权,招租方有义务向买受人披露该标的租赁合同及履行情况(即按照买卖不影响租赁原则处理)。 6、自交付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物业费、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等其他费用再行协商。 7、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8、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租金(元/㎡·月)标准价格,以后每两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9、押金及租金支付:租赁押金按三个月的租金总额计算,即首年足额月租金标准的三个月租金。租金每三个月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10、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书》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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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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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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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告知 |
1、该招租标的产权属于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目前委托海口德悦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项目摘牌后,签订三方租赁合同书。 2、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意向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周边及房屋状态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正常使用,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租赁,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标的按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自行前往项目现场查看标的情况,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提出权利要求等。如因承租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承租方依法承担相关责任,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招租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5、出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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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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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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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展示 |
海口东站国际商业广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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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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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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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多 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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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限总租金的2.5%,由新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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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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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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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东站国际商业广场(2#、3#楼2层商业部分) |
9月18日9:00 |
10月9日9:00 |
0.1元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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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租赁合同》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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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66558038 陈先生 66558033 委托方联系人:朱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黄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陈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城投集团监督联系人:朴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66558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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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公司本部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 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 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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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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