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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清江浦区和平镇秦墩村一事一议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SZB-20260300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一、采购条件
本 2026 年清江浦区和平镇秦墩村一事一议工程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7.36585200 万元,采购人为淮安市清江浦区和平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项目名称:2026 年清江浦区和平镇秦墩村一事一议工程
采购方式:竞
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365852 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工期:
30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行业。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6 年清江浦区和平镇秦墩村一事一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6 年清江浦区和平镇秦墩村一事一议工程: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
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
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
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
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
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
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0.1 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有
效期内);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有效期内);
(3)
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供应商
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不接受退休人员);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
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
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3 月 3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供应商可电话咨询线上报名,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资质证书、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每套
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报名联系人:王夜静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4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递交方式: 开标现场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 年 04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文件开启地点:淮安市淮阴区中业广场 A3 号楼八楼 810 室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淮安市清江浦区和平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淮安市清江浦区和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淮安市清江浦区和平街 135 号
联
系
人: 张雪佳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正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淮安市淮阴区中业广场 A3 号楼八楼 810 室
联
系
人:王夜静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