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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孙垄子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增做生态护坡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ZZGJ—202601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一、采购条件
本 2024 年度孙垄子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增做生态护坡工程已由项目 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2.21266000 万元,采购人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汤泉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2024 年度孙垄子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增做生态护坡工程,具体详
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4 年度孙垄子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增做生态护坡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 年度孙垄子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增做生态护坡工程:3.1. 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
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
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
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
质证明材料)
3.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施
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电子专用章);
(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满足并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
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4)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资格要求或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
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相关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相关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3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3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地点:线上或现场。
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获取文件,请
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发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方为有效报名,审核通过后获取文件:
(1)供应商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供应商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3)文件费缴纳付款凭证(须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文件费收取支
付宝账户:*开通会员可解锁*,招标文件工本费及邮递费 100 元,售后不退。
(4)上
述材料发送邮箱须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纸质文件邮寄地址,以便代理工作人员查询,未备注清楚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3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 年 03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18 号 1 栋 17 层 1 号会议室
七、其他
1.最高限价:22.21266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2.工期:60 天。
3、其他
3.1 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现场勘察;如供应商需勘察现场,
可自行联系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中标后,供应商不得以未踏勘现场或未明确服务范围或项目实施现场情况不熟悉等理由进行响应报价调整。 3.2 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U 盘介质,须为纸质正本响应文件签章后的扫描件,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正本、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均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 3.3发布媒介:本项目在江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cg.com/#/newindex)发布公告。
3.4 其他说明:
(1)根据
建办市[2019]50 号文规定,已取消一、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证书。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
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要求,自 2021 年 10 月15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须将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编入响应文件中,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一级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
过等相应后果。
(3)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
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 号)①省、市级许可的企业资质延期和延续:许可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4 年 6 月30 日。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在延续范围内。此类资质有效期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到 2024 年 6 月 30日。③期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3.5 其余详见磋商文件。
3.6 本项目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汤泉街道办事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汤泉街道办事处
地
址: 南京市浦口区汤泉街道假日路 1 号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18 号 1 栋 17 层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