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2026年清流河堤防防汛消险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6-01-06
发布于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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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 2026年清流河堤防防汛消险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JHDL-2025-18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采购条件

本南京市浦口区 2026年清流河堤防防汛消险工程监理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2.9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南京市浦口区 水务工程建设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清流河三合圩堤防段防汛道路处理,净宽5m,其中3040m破损严重段拆 除重建(180mm 厚 C30 混凝土结构,加铺 40mm厚细沥青面层)、1200m 开裂段裂缝 和全段横缝修补后加铺 40mm 厚细沥青面层,两侧路肩加固,新建2座限高杆;友联 底涵闸门、门框及螺杆等更换,闸门尺寸 1.2m×1.2m,采用球墨铸铁闸门;唐营泵站 出水池空鼓浆砌石护坡拆建,护坡厚350mm,下方回填 1:9水泥土,其余现状护坡填 缝勾缝等,提防等级4级,主要对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质 量、进度、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 系等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 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浦口区 2026年清流河堤防防汛消险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市浦口区 2026年清流河堤防防汛消险工程监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 然人的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 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提 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总监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水利工 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 供应商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 的近半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为项目总监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 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 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总监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 观原因无法提供社会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 供处理。 10. 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0.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10.2 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3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暨信用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 00分到2026年 01月 13日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邮箱报名:将报名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

(252655554@qq.com) 报名资料: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原件1份);经办人身份证(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营业执照(1份加盖公章复印 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30分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30分

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元西路 59号银城 INC 中心 1 号楼 4 层 401 室 七、其他

1. 本磋商公告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szbcg.com"上公示 发布,若有关本次招标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 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2. 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 场踏勘,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请 各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 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 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 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 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 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 页面

(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 =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 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 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放至响应文件中,未提供 或者未按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 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提供 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叁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 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 (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 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 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

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市浦口区水务局

九、联系方式

八: 南京市浦口区水务工程建设处
址:南京市浦口区天浦路 28号
八: 伊丁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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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南京建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秦淮大道 288 号幸庄科技产业园 C 栋 7008

人: 胡工
E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F 田区 件: 252655554@qq.com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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