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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
本唯宁县古邳镇中心卫生院慢病筛查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4.48265100万元,采购人为睢宁县古邳 镇中心卫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规模:脏守县古邳镇中心卫生院慢病筛查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具体见磋商文件 "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睢宁县古邳镇中心卫生院慢病筛查中心改造工程项目
睢宁县古邳镇中心卫生院慢病筛查中心改造工程项目: 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文件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
文件开启地点:唯宁县人民西路 258-52 号(杏林医院北100米)(江苏纳联工 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磋(2026)JSNL0302 2. 项目名称: 睢宁县古 邳镇中心卫生院慢病筛查中心改造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 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5. 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6.采购需求:睢宁县古邳镇中心卫 生院慢病筛查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具体见磋商文件"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7.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申请人(即供应商,下 同)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 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 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 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拒绝下 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 凡为 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咨询、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公告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网
址:http://www.jszbcg.com)发布。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时间:2026 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 12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 14;30-17: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唯宁县人民西路258-52号(杏林医院 北 100米)(江苏纳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获取方式:(供应商在获取磋 商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一套)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 2供应商法人资信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 复印件。 将以上资料带至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否则不予办理。 (4)售价:500.00 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未从我公司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 目的磋商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9 时 00分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睢宁县人民西路 258-52 号(杏林医院北 100米)(江苏纳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 询问和质疑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 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 序环节的质疑。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 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 (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 (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 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 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 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 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 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 目的采购活动。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निर्माण को प्रति | 标 |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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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 | 址: 睢宁县古邳镇古张路 25 号 | ||||
| 联 | 系 一人:周主任 周主任 | ||||
| 中 |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11 | F | 部 | 件: |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纳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1 | 址:唯宁县人民西路 258-52号(杏林医院北 100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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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 条 | 人:张瑞 | ||||
| 日 |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車 | 子 邮 | 件: | ||||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