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沿江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招标节余资金增做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6-04-21
发布于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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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沿江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招标节余

资金增做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NJCC-2026008CC )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一、采购条件

本 2025 年度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沿江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

补助)招标节余资金增做工程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93000000 万元,采购人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桥林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5 年度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沿江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

助)招标节余资金增做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 年度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沿江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

补助)招标节余资金增做工程: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

料:

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

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

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

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以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注

册建造师证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以及有效期内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供应商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2025 年 10 月-2026 年 3 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于企业退休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或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需提供以上资料扫描件,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4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1. 时间:2026 年 4 月 22 日-2026 年 4 月 29 日,上午 09:00-11:30;

下午 14:00-17:00

2.文件售价: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请将(1)加盖公章的

企业营业执照电子扫描件;(2)加盖公章的企业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电子扫描件;(3)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330194385@qq.com)获取采购文件(请务必备注经办人及联系方式)。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5 月 07 日 14 时 30 分递交方式: 1.时间:2026 年 5 月 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2.递交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管家桥 9 号华新大厦 11 楼;3.递交文件份数:1 正 2 副,电子U 盘一份,现场送达。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 年 05 月 07 日 14 时 30 分文件开启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管家桥 9 号华新大厦 11 楼

七、其他

1.项目编号:NJCC-2026008CC;

2.项目名称:2025 年度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桥林街道沿江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招标节余资金增做工程;

3.采

购项目预算:24.93 万元;最高限价:24.309757 万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4.采购需求:2025 年度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沿江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

目(财政补助)招标节余资金增做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和排水、 田间道路和农田地力提升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60 日历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其他事宜

1.

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

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

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打印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接收。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

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

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

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4、递交文件份数:1 正 2 副,

原件扫描件电子 U 盘一份。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桥林街道办事处

九、联系方式

人: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桥林街道办事处

址: 南京市浦口区明因路 1 号

人: 吴工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管家桥 9 号华新大厦 11 楼

人:邝志勇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330194385@qq.com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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