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采购条件
本医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20.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规模:医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医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医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无。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之目前任一天的网页截图)。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6时 30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时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委托代 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一月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获取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明发城市广场24栋501室; 文件制作费: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30分 递交方式: 纸质版文件,现场递交
文件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30分
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明发城市广场24 栋 501 室
七、其他
医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为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提供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具体 内容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 구 | 标 | 人: | 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 |
|---|---|---|---|
| 出 | 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公园北路 18号 | ||
| 联 | 系 | 人: | 李主任 |
| 用 | 话: | ||
| 电 | 子 | 邮 |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 拍 |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明发城市广场 24 栋 501 室 | ||||
| 联 | 系 | 人:刘工 | |||
| 田 |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电 | 子 郎 | 件: | |||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