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门改造及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6-01-27
发布于
江苏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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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门改造及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SJL-ZFCG-202601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沛县一、招标条件

本沛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门改造及绿化工程 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4.26906300 万元,招标人为江苏沛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沛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门改造及绿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和

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沛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门改造及绿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沛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门改造及绿化工程 :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将被拒绝):

(1)投标

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2)财

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何 1 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复印件 1份;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何 1 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复印件 1 份。

或合法有

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

的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何 1 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1 月 27 日 12时 00 分到 2026 年 02 月 03 日 1 7 时 30 分获取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步,有意愿报名的供应商请将单位名称、

联系人电话、参加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和单位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等企业信息填写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表》上(报名表:附件 1)。将报名表和资格要求文件发送到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邮箱(chenchen819819@qq.com),审核通过后可获取采购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2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2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开标地点:沛县滨河路汉城国际二期北门进院内(南潭社区办公楼三楼)

七、其他

沛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门改造及绿化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按公告报名成功后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02 月 0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JL-ZFCG-202601001

项目名称:沛县经济开发

区管委会东门改造及绿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人

民币

项目需求:沛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门改造及绿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

文件和清单。

工期:10 天(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将被拒绝): (1)投标人合法

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何 1 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复印件 1 份;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何 1 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复印件 1 份。

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

的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

何 1 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供

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 2026 年 02 月 03 日,每天 08:30 至 12:

00,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

东路 32-7 号 1101-1110 室

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步,有意愿报名的供

应商请将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和单位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等企业信息填写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表》上(报名表:附件 1)。将报名表和资格要求文件发送到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邮箱(chenchen819819@qq.com),审核通过后可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 年 02 月 0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沛县滨河路汉城国

际二期北门进院内(南潭社区办公楼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6 年 02 月 0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沛县滨河路汉城国际二期北门进院内(南潭社

区办公楼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

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6 年 02 月 06 日北京时间

09:00-09:30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 年 02 月 06 日北京时间 09:30

3.

响应文件的接收地点:沛县滨河路汉城国际二期北门进院内(南潭社区办公楼三楼)。

(二)询问和质疑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

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

节的质疑。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

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

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

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江苏沛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沛县韩信路 288

联系人:朱二妮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连云

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2-7 号 1101-1110 室

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01 月 27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沛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人: 江苏沛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韩信路 288 号

人: 朱二妮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2-7 号 1101-1110 室

人:陈工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登记日期

采购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

报名项目编号及

标段: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并盖章)

住所 (经营场

所)

邮政编码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需提交相关文件证明资料(

下列材料必须全部提交)

证件号

发证机关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何 1 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何 1 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 1 份;或提供 2024年度完整财务报告。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何 1 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 1 份。或提供 2024年度完整财务报告。

1、2、

3、4、

审查人

代理机构:

审查日期:

说明:1、以上材料必须全部提交。2、以上资料(包括这张表格)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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