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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淮镇公玉村葡萄园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320000A001000AW8AW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一、招标条件
本滨淮镇公玉村葡萄园改造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145.00000000 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淮镇公玉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145.00 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滨淮镇公玉村葡萄园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滨淮镇公玉村葡萄园改造项目: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1 月 06 日 14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1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1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纸质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1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开标地点:滨淮镇公玉村新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
七、其他
详见招标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滨海县滨淮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淮镇公玉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滨淮镇公玉村新党群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中锦天鸿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盐城市中南世纪城悦城 17 幢 225 室
联
系
人:颜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42140440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滨淮镇公玉村葡萄园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滨淮镇公玉村葡萄园改造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
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范围:滨淮镇公玉村葡萄园改造工程,拟实施滨淮镇公玉村葡萄园改造工程,项
目占地面积约 8699.89 平方米,内容包括新建 1 号、2 号、3 号连栋温室大棚,温室安装(卷
膜系统及水肥一体机),景观道路 593 平方米(含一个集装箱),桥梁等工程。详见图纸及
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工期要求:60 日历天。
3.项目地点:滨海县公玉村境内。
4.质量标准:合格。
5.最高限价:145.00 万元。
6.付款方式:竣工验收且经审计后支付至审定价的 50%,竣工验收满一年支付至审定价的
80%,竣工验收满两年按审定价结清余款。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相关应缴纳费用按相关规定及文件执行。农民工工资由建
设单位打入农民工工资,此资金作为工程款在相应的付款节点支付时扣除,详见滨建〔2018〕
28 号《滨海县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办法》。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等级及范围: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
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
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
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
标委员会。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并取得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项目负
责人从 2025 年 10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
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
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
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
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
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四、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60 日历天。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递交,
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20000.00 元整。投标人须在本工程开标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
纳手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投标人可采用现金、银行保函中的任何一种形式缴纳投标
保证金,招标人不得限制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对信用服务机构评定为 AA 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
规、违约责任的承诺。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
“信用盐城网”可查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牵头单位提供 AA 及以上第三方信用报告,
方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5.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接受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投标
保证金。
5.3 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约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
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缴纳方式为:
5.3.1 现金保证金缴纳方式: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后注明单位名称及投标
项目名称后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给招标代理人。
5.3.2 银行保函: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取得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
的银行保函,投标时需同时提供银行保函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
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5.3.3 招标人接受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非现金交易担保缴纳方式的,必须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取得,费用应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时需同时提供保函(保单)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基本账户缴费的回执或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银行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注:(1)采用银行保函、保函(保单)缴纳方式: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一公告一保函”
的原则(即多标段项目每投一个标段须单独开具保函,重新招标的项目需重新开具保函);
(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不予接受投标。
5.4 投标保证金退还
5.4.1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以现金形式缴纳的保证金,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以保函(保单)、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保证金按相关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特别约定: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满 6 个月后
仍未办理退还的,其投标保证金将划转至招标人以下指定账户,由招标人自行管理:
账户名称: 滨海县滨淮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 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滨淮支行
账
号: 32*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173
5.4.2 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
订合同后予以退还。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
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
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构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以保函(保单)形式提交投标
保证金的,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或投标单位支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给
招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由开立保函的机构根据招标人通知要求,支
付保函中相应的数额给招标人(或投标单位支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给招标
人);提供 AA 及以上第三方信用报告的,投标单位应支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
给招标人。
5.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以保函(保单)形式提供投标保证
金的,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或投标单位支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给招标
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由开立保函的银行根据招标人通知要求,支付银
行保函中规定的数额给招标人(或投标单位支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给招标
人);提供 AA 及以上第三方信用报告的,投标单位应支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
给招标人。投标人拒不缴纳的,将视为不良行为视情节公示 3 个月至 1 年,公示期间,滨海
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
的提交履约担保。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负责人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为虚假业绩,并
经查属实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
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6.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或电汇)、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
的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 10%,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向发包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发包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后退还。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6 年 01 月 06 日 8 时 30 分至 2026 年 01 月 14 日 17 时整((节
假日除外)。
2.领取地址:盐城市中南世纪城悦城 17 幢 225 室。
3.联系人:颜先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 421404406@qq.com。
4.招标文件价格:0 元。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
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含电话号码及邮箱)、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
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原件或扫描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 月 15 日 09 时;
2.开标时间:2026 年 1 月 15 日 09 时;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滨淮镇公玉村新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
八、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合理低价法。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淮镇公玉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手机号码:*开通会员可解锁*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锦天鸿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手机号码:*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