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浦街道病媒生物防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6-03-09
发布于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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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采购条件

本江浦街道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12.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江浦街道办事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项目编号:IHZB202603 项目名称:江浦街道病媒生物防制服务 采购方 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万 最高限价:1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投标标书作为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需求: 近年来,虫媒及自然疫源传染病防控形势紧迫,蝉虫叮咬引发的发热伴、蚊媒传播 的登革热和基孔肯雅热等疫情风险持续存在,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更显关键。根 据市、区卫健委工作要求,需采购第三方专业病媒生物防制机构,对江浦街道所辖 范围的农贸市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开展"四害"(灭鼠、蝇、蜘、蚊)和婢等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以积极防控媒介传播的各类传染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浦街道病媒生物防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浦街道病媒生物防制服务: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作企业)的,应提供在工商部 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法人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独立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 加,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的除外) ●如供应商是事 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 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 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 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 本次政府采购前一年度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 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 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 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 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5)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一元。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 疾人 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 要求:在爱卫办备案的企业,且技术负责人具有经相关行业或部门颁发的有害生 物防制员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 2025年 9 月-2026 年 2 月中任意一个月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 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到2026年 03月 16日 16时 30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个人有效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2026 年2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江苏金衡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②线上获取:请供应商提供: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 本扫描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委托人个人有效身份证扫描 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的社会 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扫描件、文件 费缴纳付款凭证(需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以便代理工作人员查询)扫描件发送 至 1356791169@qq.com(邮件须命名为:公司全称+项目简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 式,须为一个 pdf 文件上传),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 文件。 售价:1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文件费支付宝收款账户:

jsjinheng@126.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3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30分

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泉西路新理想佳园 A4 栋 116 室二楼会 议室

七、其他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 依据南京市财 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 查环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6)项。供应商在中标(成交) 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提交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 书。 2. 集中勘查现场和答疑: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查现场。供应商如对采购需 求有疑问请与采购联系人沟通。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代理机构将磋商 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有)发放供应商,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疑问也应在此 时间内向代理机构递交提疑文件。 2.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 本、武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消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响应文件一

份(单独密封)。 3.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4.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 本项目公告媒体: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江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江浦街道办事处 九、联系方式

38 人: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江浦街道办事处
HAR 址: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江浦街道办事处
Na 人: 孙主任
话:
ਜੋ 田区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金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P 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泉西路新理想佳园 A4 栋 116 室
Ma 人:李工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子 郎 件: 1356791169@qq.com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分:

签名)

(益章)

32011109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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