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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城区 2026 年市政基础设施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RGJ2*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一、招标条件
本灌南县城区 2026 年市政基础设施维护项目 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00.00000000 万元,招标人为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灌南县城区 2026 年市政基础设施维护项目一标段、二标段,具体内容包
含灌南县城区市政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巡查、上报及维修改造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灌南县城区 2026 年市政基础设施维护项目一标段、灌南县城区 2026 年市政基
础设施维护项目二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灌南县城区 2026 年市政基础设施维护项目一标段:具体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灌南县城区 2026 年市政基础设施维护项目二标段:具体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3 月 25 日 15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01 日 17 时 30 分获取方式: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6 年 03 月 25 日至 2026 年 04 月 01
日 17:30(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至华
瑞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 9 号商务大厦 15 楼招标代理部)领取招标文件,或将以下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2931079598@qq.com 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授权委托人应携带的资料:
(1)单
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2025 年 9 月至至今任意 1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注:本
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获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3 招标文件费用:300 元人民币/份,现金或转账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4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4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开标地点:灌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城区 2026 年市政基础设施维护项目(项目名
称)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南县城区2026 年市政基础设施维护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灌南县城区 2026 年市政基础设施维护项
目
2.2 标段名称及编号:灌南县城区 2026 年市政基础设施维护项目一标段
(HRGJ2*开通会员可解锁*-1)、灌南县城区 2026 年市政基础设施维护项目二标段(HRGJ2*开通会员可解锁*-2) 标段编号: 2.3 项目概况
2.3.1 建设地点:灌南县城区;
2.3.2 建设规模:灌南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巡查、上报及维修改造工程;本项目划
分为 2 个标段:以灌南盐河为界,盐河以东为灌南县城区 2026 年市政基础设施维护项目一标段,预算金额为 150 万元;盐河以西为灌南县城区 2026 年市政基础设施维护项目二标段,预算金额为 150 万元;所有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以最终实际完成量为准;
2.3.3 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二标段费率 100%,投标人采用费率
报价,费率高于 100%的作无效标处理。
2.3.4 工期要求:服务期 1 年,按照招标
人要求工期完成工程。;
2.3.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4 招标范围:
灌南县城区 2026 年市政基础设施维护项目一标段、二标段,具体内容包含灌南县城区市政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巡查、上报及维修改造工程。
本次项目分为 2 个
标段,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一标段、二标段的投标,其中一标段和二标段不可以兼中;
评标、中标规则如下:开标、评标顺序以一至二标段依次进行,中标顺
序以评标顺序确定。如投标人在参与的一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二标段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 2.5 结算价款的确定:经灌南县财政评审中心或审计部门审核过的价格*中标费率作为工程最终竣工结算价。
【工程量根据施工图(如有)、
经批复的施工方案(如有)、有效签证】等按实计量,施工单位每月完成所有维修合格工程后向招标人完整报送工程量、维修前后现状对比资料及竣工图,经招标人核对后报送审计部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在有效期内)(资格)。
3.3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2)企业
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
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
件: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
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④项目负责人必须
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 2025 年 9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⑤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
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
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
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
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
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 3 年
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
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5〕16 号文、苏建规字〔2017〕1 号、连建发〔2025〕182 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
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b.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
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c.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清理拖
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注: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
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
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
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6 年 03 月 25 日
至 2026 年 04 月 01 日 17:30(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获取或邮件获取,至华瑞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 9号商务大厦 15 楼招标代理部)领取招标文件,或将以下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 2931079598@qq.com 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授权委托人应
携带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企业营
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2025 年 9 月至至今任意 1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获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
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3 招标文件费用:300 元人民币/份,现
金或转账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灌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有效的: (1)
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B 类);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保
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25 年 9 月至至今任意 1 个月,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8)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1.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2.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
行省住建厅〔2023〕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
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瑞国际工程
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灌南县泰州北路集中办公区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
区海连东路 9 号商务大厦 15 楼
邮
编:222500
邮编:
222000
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朱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6
年 03 月 25 日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灌南县泰州北路集中办公区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华瑞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 9 号商务大厦 15 楼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