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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淳监狱电梯委外维护保养服务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高淳监狱-JY-2026-014)
一、中标人信息:
江 苏 省 高 淳 监 狱 电 梯 委 外 维 护 保 养 服 务 项 目 :
中标人:南京立迅电梯有限公司 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详见附件
二、其他:
详见附件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省高淳监狱纪律检查室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招 | 标 | 人:江苏省高淳监狱 | ||
|---|---|---|---|---|
| 出 | 址:南京市高淳区花山 | |||
| 联 | 系 | 人:吴晓霞 | ||
| 甲 |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甲 | 子 | 邮 | 件: |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 世 | 址:南京市中山路 99 号 1212 室 | |||
| 联 | 系 | 人:聂丽丽、蒋毅 | ||
| 中 |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田 | 子 | 出に | 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 招标人或其招标
) : 136
门一
答名)
島章)
附件:
一、项目编号:高淳监狱-JY-2026-014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高淳监狱电梯委外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 序 | 供应商 | 社会信 | | 供应商 | 评审报价 | 成交金额 | |
|---|---|---|---|---|---|
| <41 | 名称 | 用代码 | | 地址 | ||
| 南京市 | |||||
| 1 | 南京立迅 | 913201 005950 | 高淳区 经济开 发区古 | 日常维保: 3.402万元/年; 零配件:54% | 日常维保: | |
| 3.78万元/ | |||||
| 电梯有限 | 18MA1W | 年;零配件: | ||||
| 公司 | |||||
| 檀大道 | 60% | ||||
| 47 号 |
服务类
名称:江苏省高淳监狱电梯委外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江苏省高淳监狱电梯委外维护保养服务项目,维保范 围包含日常维修及保养,钢丝绳裁剪、硅码试验,负责办理电梯 设备年检申报手续及零配件更换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2年。本项目采用 1+1 模式,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 满前供应商的服务经采购人的各项考核合格,并收到采购人向供 应商出具的书面续约邀请(采购人未出具书面续约邀请视为不续
签下一年合同并不需解释),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晓萍、汪鸣玉、周文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 见》(苏招协〔2022〕2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率计算方法的基准 价乘以 40%计算,共计 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高淳监狱
में क 址:南京市高淳区花山
联系方式:吴晓霞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名 年 址:南京市中山路 99号 1212 室 联系方式:麦丽丽 *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聂 丽 丽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967 2019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江苏省高淳监狱 的 拉苏省高淳监狱电梯委外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 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江苏省高淳监狱电梯委外维护保养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 南京立迅电梯有限 公司,从业人员_16_人,营业收入为_221.202171万元,资产总额为 118.951256 万元,属于(口中 型企业、团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 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南京立迅电梯有限公司(盖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备注:1. 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 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
2. 在所属企业类型前的二内打"√"。
3. 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填写时,务必填写真实数据。
4. 划分标准: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