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洪泽区西顺河镇道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24
发布于
江苏淮安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淮安市洪泽区西顺河镇道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320000A001000MNCMNC)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一、招标条件

本淮安市洪泽区西顺河镇道路照明工程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53.89954000 万元,招标人为淮安市洪泽区西顺河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淮安市洪泽区西顺河镇道路照明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淮安市洪泽区西顺河镇道路照明工程:1.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4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5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2026 年 4 月 24 日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00 和

14:00 至 17:00 于淮安市洪泽区中润武夷国际广场 1 号楼 21 楼 08 室江苏神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确认报名(报名联系电话:刘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

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盖章):

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

面、③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投标单位缴纳咨询费 300 元(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5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递交方式: 纸质投标文件递至开标地点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5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开标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中润武夷国际广场 1 号楼 21 楼 08 室江苏神州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淮安市洪泽区西顺河镇道路照明工程

已批准建

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洪泽区西顺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

地点:洪泽区西顺河镇境内

2.1.2 建设规模:小型

2.1.3 合同估算价:

2538995.4 元

2.1.4 工期要求:50 日历天

2.1.5 其他: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3 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付

合同价款的 7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 100%,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二年期满后无息退回。付款时,乙方须按业主要求开具正规发票才能付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

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4 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不少于

170 万元的城市道路路灯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协议书、③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业绩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

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

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 202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7 近 2 年内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淮安市洪泽区西顺河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人: 淮安市洪泽区西顺河镇人民政府

址: 淮安市洪泽区西顺河镇顺达路 25 号

人: 陶先生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神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淮安市洪泽区中润武夷国际广场 1 号楼 21 楼 08 室

人:冯工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