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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渚法庭加装电梯井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ZX-GC-2026-04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张渚法庭加装电梯井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33.72497900 万元,招标人为宜兴市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1、预算价:*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
2、计划工期: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 5 月 15 日;计划竣工
日期:2026 年 6 月 13 日。
3、质量标准:合格。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张渚法庭加装电梯井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张渚法庭加装电梯井工程:
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
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还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
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
财务资金要求:良好;
信誉要求:良好;
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其他要求:/;
1.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5.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5.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
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1.5.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1.5.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5.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5.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
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1.5.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
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5.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
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1.5.9 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4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30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1)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
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前往国正工程咨询(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5 楼
503 室(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 7 号)报名,报名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
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项目
负责人近三个月(指 2026 年 2 月~2026 年 4 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社保缴
费证明、项目负责人证书。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
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5 月 08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5 月 08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宜兴市人民法院一楼调解室
七、其他
1、评标办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2 开标时符合性审查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5)资质证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6)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
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 2026 年 2 月至 2026 年 4 月)
复印件加盖公章;(7)《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8)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其他:
3.1 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
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查询为准)。
4、发布公告的媒介:
4.1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
发布;
4.2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6 年 4 月 24 日至 2026 年 4 月 29 日,本公告为
第 1 次发布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兴市人民法院督查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兴市人民法院
地
址: 宜兴市教育西路 52 号
联
系
人: 施先生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国正工程咨询(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 7 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86449998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