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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XYCY2026-WZ01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一、采购条件
本 2026 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监理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00000000 万元,采购人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2026 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监理项目项目,包含丰县、
沛县、铜山区、贾汪区、邳州市、睢宁县、新沂市、市辖区范围内普通国省道标志优化完善、维修、损坏更换;标线优化完善、缺损更新、缺陷责任期及维护期修复。根据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要求开展工程项目监理、跟踪检测以及定期检查、工程量审核等工作。。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6 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监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6 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监理项目: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
2.供
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
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业绩要求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投标报表交/竣(交)工时间为准)至今,至
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须含标志和标线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或含标志和标线内容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标志、标线两项可在不同合同下,但只能作为一个业绩)。
5.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江苏省
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 C 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或公布)为准,未在公布内的单位按暂定 A 处理;
6.总监
理工程师要求
(1)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
梁工程专业)或注册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
(2)具
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业绩要求:
2023 年 1 月 1 日(投标报表交/竣(交)工
时间)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任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须含标志和标线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或含标志和标线内容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总监(组长)视为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标志、标线两项可在不同合同下,但只能作为一个业绩)。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情
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
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
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
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
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竣(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
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竣(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
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注: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
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 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 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7.其他
7.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禁止违法分包。 7.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3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3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3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2.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同公告发布时间,每日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售后不退。
4.磋商文件的获取:
(1)现场报名:供应商在购买采购
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2)邮箱报名:供应商提供以下
资料原件扫描件一套:供应商授权委托书(需注明联系人电话)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邮箱 :2702888658@qq.com,通过邮箱报名的单位,汇款并发送资料完毕后须电话告知我公司,以便及时获取采购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3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 年 03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文件开启地点:徐州市云龙区世茂广场 D 座 1708 室
七、其他
2026 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监理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鑫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对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委托,对 2026 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监理项目(项目编号:XYCY2026-WZ010)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发布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江苏鑫垚
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世茂广场 D 座 1708
3.联系人:赵
工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采购项目概况
1.名称:2026 年徐州市普通国省
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监理项目
2.采购需求:2026 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
新改造监理项目项目,包含丰县、沛县、铜山区、贾汪区、邳州市、睢宁县、新沂市、市辖区范围内普通国省道标志优化完善、维修、损坏更换;标线优化完善、缺损更新、缺陷责任期及维护期修复。根据《公路工程监理规范》(JTG G10-2016)和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要求开展工程项目监理、跟踪检测(检测频率为规定施工自检频率的 100%)、原材料检测(按照不低于规定施工自检批次的 10%进行抽检)以及工程量审核等工作。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一个监理标段,招标范
围为上述工程概况范围内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工程的施工及相关临时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施工与保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费用和进度等实施监督管理及咨询服务活动,以及缺陷责任期及维护期监理服务,直至缺陷责任期及维护期满经验收合格。确保施工过程中环保措施应满足大气污染防控治理要求。施工建安费约人民币约 1500 万元。
4.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涵盖施工整个过程,
监理服务期约 45 个月其中施工阶段(不含准备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监理服务期合计 9 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12 个月,维护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24个月;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 4 月。
5.监理机构设置: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
机构,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监理费
约 30 万元。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为建安费的 2%。供应商投标报价(费率)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
具 有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公 路 工 程 专 业 乙 级 及 以 上 监 理 资 质 证 书 并 在 有 效 期 内 ;
3.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
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业绩要求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投标报表交/竣(交)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须含标志和标线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或含标志和标线内容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标志、标线两项可在不同合同下,但只能作为一个业绩)。
5.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
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 C 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或公布)为准,未在公布内的单位按暂定 A 处理;
6.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具有交通运输部
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注册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 (2)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业绩要求:
2023 年 1
月 1 日(投标报表交/竣(交)工时间)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任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须含标志和标线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或含标志和标线内容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总监(组长)视为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标志、标线两项可在不同合同下,但只能作为一个业绩)。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
目;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
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
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竣(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
标人原因尚未进行竣(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
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注: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 3 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 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7.其他
7.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7.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3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
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6 年 03 月 20 日至 2025
年 03 月 24 日;
2.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同公告发布时间,每日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售后不退。
4.磋商文件的获取:
(1)现场报名:供应商在购买采购
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2)邮箱报名:供应商提供以下
资料原件扫描件一套:供应商授权委托书(需注明联系人电话)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邮箱 :2702888658@qq.com,通过邮箱报名的单位,汇款并发送资料完毕后须电话告知我公司,以便及时获取采购文件。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 年 03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
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 年 03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递
交地点:徐州市云龙区世茂广场 D 座 1708
八、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
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九、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
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一、本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szbcg.com)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江苏鑫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18 日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徐州市王陵路 68 号
联
系
人: 孙娜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鑫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世茂广场 D 座 1708 室
联
系
人:赵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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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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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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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