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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SHQ2026062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一、采购条件
本急救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资金:30.80000000 万元,采购人为泰州市急救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人民币 30.8 万元。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急救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急救设备采购项目: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
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国家及江苏省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符合条件且完整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微企业供应商,对其小微产品报价给予 10% 价格扣除,采用扣除后价格进行评审。未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声明不实不予优惠。
中小微企业
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 工业。
3.本项目的
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响应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证复印件;
(2)若投标为代理商,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范围涵盖响应产品
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应根据国家相关
规定提供范围涵盖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有效的网页截图。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7 月 1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7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获取方式:将有效证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代表及被授
权人身份证等)发送至 196673901@qq.com 邮箱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潜在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7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递交方式: 纸质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 年 07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文件开启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 179 号华诚大厦 B 座 9 楼西侧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泰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泰州市急救中心
地
址: 泰州市永定东路 99 号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泰州市海陵南路 179 号华诚大厦 B 座 9 楼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
(盖章)
急救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急救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邮箱 196673901@qq.com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下午 3 点 00 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HQ20260622
项目名称:急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30.8 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30.8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拟补充采购急救设备 1 批,包含但不限于胸腔按压机、急救呼吸机、除颤监
护仪等。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国家
及江苏省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符合条件且完整提交《中小企业声明
函》的小微企业供应商,对其小微产品报价给予 10% 价格扣除,采用扣除后价格进行评审。
未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声明不实不予优惠。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详见格式)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 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响应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2)若投标为代理商,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范围涵盖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许
可证复印件;
(3)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范围涵盖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
有效的网页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 年 7 月 10 日至 2026 年 7 月 16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
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2:30 至 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 179 号华诚大厦 B 座 9 楼华强招标代理
方式:将有效证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
发送至 196673901@qq.com 邮箱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潜在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
请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2个工
作日内向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
负。
四、响应文件提交
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递交时间:2026 年 7 月 21 日下午 2 点 30 分-3 点 00 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6 年 7 月 21 日下午 3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 179 号华诚大厦 B 座 9 楼西侧
五、开启(开标时间)
时间:2026 年 7 月 21 日下午 3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 179 号华诚大厦 B 座 9 楼西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发 布 招 标 公 告 的 媒 介 :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注意事项: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
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响应供应商关注。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与本次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
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由其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或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于开标前当面提交。
3.参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文件(苏财购〔2026〕36 号)精神,
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
序:
(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
查程序:
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50%的,
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50%的,
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
高限价 ×45%;
④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
履约的其他情形。
(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①项至第④项情形的,
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
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
(银行工资发放流水记录)
、原材料成本测算明细、施工器具使用费(采购原始发票或租赁
费支付发票)、企业管理费测算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 30 分钟。其中,
属于第③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
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
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
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
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
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
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
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
归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州市急救中心
地址:泰州市永定东路 99 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泰州市海陵南路 179 号华诚大厦 B 座 9 楼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