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服务项目院内比价邀请函
竞价
发布时间:
2026-04-08
发布于
湖南张家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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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拟进行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服务采购项目拟进行院内比价采购,并通过比价方式确定服务商,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具有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资质的服务商参加本次院内比价。

一、项目名称: 张家界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万元整( 90000.00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元)

完成时限

备注

1

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服务(医疗设备清单见附件1)

722台

服务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清单所列设备的检测校准、检测校准后15日内出具校准报告。

采购需求

对清单所列医疗设备完成计量检测校准服务,并出具校准报告。

检测校准过程中和校准周期1年内,清单所列设备出现超差或不准时,应协助进行调试,调试结束后进行复检,复检不收取任何费用。

3.清单中属于国家强检目录内的设备,报价服务商须代为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指定机构完成所有检定工作,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计量检测、校准服务原则上须在张家界市中医医院院内完成,特殊情况确需院外检测的,服务商应提供备用替代设备。

四、付款说明

1.实际检测校准设备类型及数量与清单所列不一致时,按以下情况结算:(1)实际结算总价格低于报价总价格时,按实际结算总价格结算。(2)实际结算总价格高于报价总价格但不超过5%时,按报价总价格结算;超过5%时,超过5%的部分按实际结算(国家强检目录内设备不得计费结算)。

2.所有设备检测校准完毕,出具校准报告并收到发票后,60日内支付70%款项;校准报告出具满1年后7个工作日支付30%余款。

五、采购方式:

1.本项目采购采用院内比价方式采购(最低价中选法,服务商必须完全响应本邀请函采购需求)

2.进行一次性进行固定报价(包括分项报价及总价)。通过资格性审核、符合性审核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

3.服务商所报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预算金额,若高于最高限价,该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自动丧失参与资格。

4.报价包括对清单中所列设备的检测、校准、检定及报告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六、资质条件:

(一)服务商报价时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资料)。

(4)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CNAS证书、CMA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七、报价文件构成:

(一)比价文件封面

(二)资格证明材料

(三)报价表(含分项报价)

(四)采购需求偏离表

(五)投标产品的介绍和技术参数。

(六)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八、其他要求

1、报价文件接受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17:00时止。

2、报价开始时间:本公告公示之日。

3、报价函递交地点:张家界市中医医院全科楼二楼医学装备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询问及质疑:

1、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附件

张家界市中医医院

20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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