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单号:RA26080601249
采购方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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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炉眼砖更换费用
规格型号:见附件
品牌:
采购数量:7.0
计量单位:块
要求交货期:*开通会员可解锁*T00:00:00.000+08:00
备注:
询单要求
交货地址:河南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一号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商务条款:一、成交原则 1、成交价:为有效报价总价(不含税)最低为成交价。 二、工程概况:综合分厂铸造车间40吨固定式电加热熔炼炉现已运行超过两年,有7块炉眼砖出现裂纹存在安全隐患。为保证熔炼炉能够继续安全运行,特申请甲方外委施工单位对已裂纹炉眼砖进行更换。 施工时间:合同生效,且收到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开始计算,45天内完成施工。 三、支付方式: 1、承兑,需方不承担贴息。 2、工程期限:工期45天。 3、付款期限: (1)发票开具要求:工程施工完毕且乙方向甲方提交合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至工程总价款的80%,验收合格审计结算且乙方向甲方提交合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7%。 (2)质保金:质保金金额为总价格的3%,质保期为自设备完成竣工验收,双方签署验收证书之日算起,验收设备进入质保期,质保期2年,质保金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时付清(期间炉眼砖出现裂纹后,乙方重新对炉眼砖进行免费更换)。 (3)乙方应自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之日起2个月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纸版竣工结算资料,因乙方不能积极上报相关竣工结算资料,致使竣工结算无法进行超出上述期限的乙方按10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并承担相应责任。。 4、买受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出卖方所开具给买受方的发票有虚开、代开或属虚假发票等违法行为,给买受方造成进项税转出和补交滞纳金、罚款等经济损失的,一律由出卖方承担损失,可从出卖方货款中扣除。 四、响应保证金 1、供应商在报价时应缴纳询价规则中规定的响应保证金,否则采购方将不接受其报价; 2、成交者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以外的供应商响应保证金将在采购方成交结果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发生以下情况,响应保证金将被没收: 2.1、供应商未严格按照采购要求造成流标;2.2、供应商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条款;2.3、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4、开启报价后供应商撤回报价; 2.5、供应商经查实发现有串通、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2.6、供应商报价IP地址相同的。 五、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若任一方要求撤销合同,则另一方有权要求提出撤销合同的一方支付撤销合同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格的10%。 六、双方责任 1、设备试运行及质保期内如出现乙方承包责任范围内的质量问题,造成设备不能生产的,乙方除负责免费维修,超过总工期的按延期考核条款进行考核。当乙方提供的设备不能达到性能要求,又找不到双方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时,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取消本合同。在此情况下,乙方须自费取回合同设备及材料的全部或一部分,并退回从甲方收取的相应货款,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若乙方逾期未拆除并回收合同设备及材料,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前必须接受甲方安全部门专门的安全培训,应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按规范进行工作,应保证不携带任何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 3、乙方及乙方人员自备的电动工具、安全工器具和起重工具必须符合《安规》要求,并试验合格。 4、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因乙方人员责任造成的一切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甲方损失时,乙方应负责赔偿。 5、乙方施工时,业主方免费提供水、电、风、气、天车、叉车及操作人员支持。有负荷试车,以业主方为主,乙方负责指导,在试车时所需生产材料由业主方方承担。 六、不可抗力 1、因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风暴和其他经双方确认为不可抗力事件使任何一方不能执行本合同时,则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应顺延,顺延时间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 2、无法履行合同的一方须尽快用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0日内用挂号邮寄一份有关权利机构开具的证明,以备另一方核实确认。 3、不可抗力一经终止或取消,无法履行合同的一方须尽快用传真通知另一方,并以挂号信确认。 4、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不得向其提出赔偿 5、如果不可抗力部分地影响了合同的履行,双方须继续履行合同中未受影响的部分。 6、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达120日以上,双方须友好协商,并尽快达成协议。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变更事项,须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变更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变更协议及附件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
技术条款:一、项目概况: 综合分厂铸造车间40吨固定式电加热熔炼炉现已运行超过两年,有7块炉眼砖出现裂纹存在安全隐患。为保证熔炼炉能够继续安全运行,特申请甲方外委施工单位对已裂纹炉眼砖进行更换。 二、维修范围及技术要求 1.负责对40吨熔炼炉7块裂纹的炉眼砖进行更换,主要包括:拆除溜道、取出裂纹的炉眼砖、更换新炉眼砖及重新恢复溜道等工作。 2.负责施工所需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例如:破碎设备、拆溜道内衬及炉眼砖的专用工器具、模板、焊机、焊条、氧气乙炔、劳动保护用品等。 3.乙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炉眼砖及高强高铝不粘铝浇注料等材料及相应施工工作。 4.为保证工程质量,乙方采购的材料(炉眼砖为单孔氮化碳化硅分体式流口砖及高强高铝不粘铝浇注料等)、炉眼砖必须为正规合格产品,应有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等资料文件,浇注料到货后双方共同取样送第三方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由乙方自购材料进厂使用前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退换返工,若因乙方自购材料质量问题导致工期延期,由乙方承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 三、质量要求 1.本次更换炉眼砖为不停炉更换,乙方需在混合炉断电前将所需材料及工具准备充分,人员全部到场,停电后做好防烫措施及时更换,尽量缩短更换时间,防止炉子降温过低对内衬产生影响。若因乙方人员工作不力造成混合炉内衬损坏的,乙方负责将内衬修复,共计4台熔炼炉7块炉眼砖的更换工作。 2.乙方到场后,与甲方负责人确认需更换的炉眼砖位置,甲方负责将混合炉内铝水放空。乙方逐台将损坏炉眼砖对应溜槽前方1米左右的内衬材料清除,将废料存放到指定地点,并将溜道切割后移除到指定地点。割开炉眼砖防护钢板将炉眼砖取出并清理砖孔进行更换新炉眼砖并内外支模;炉眼砖与墙体之间的间隙灌注高强高铝不粘铝浇注料。 3.甲方负责将混合炉控制温度以每小时降低15°C的速度降至600°C。待混合炉温度降至600°C后甲方负责对混合炉进行断电。 4.乙方人员待混合炉断电后穿戴好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防止烫伤的劳保用品)对炉眼砖进行拆除,拆除完毕后进行改造更换(单孔氮化碳化硅分体式流口砖)。 注:拆除范围以炉眼砖上方及周围区域不超过0.5m2,熔池部位用高强不粘铝浇注料填充。本设备原厂家为云南热能科技工业炉有限公司。 5.新炉眼砖更换完毕后,砖体与墙体之间的间隙用高强陶瓷纤维毯及高强高铝浇注料进行填充密实,确保无间隙,防止铝水渗出。 6.乙方将炉眼砖防护钢板及切除的溜道进行安装,安装完毕后将溜道内衬进行砌筑,恢复溜道功能。 7.乙方施工过程中若造成熔炼炉和相关附属设备,以及甲方现场其他设备、设施的损坏,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8.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应将隐蔽工程验收完毕后,再进行下一步施工,双方共同验收图文资料应留底备查。 9.乙方物资采购到货后通知甲方一同现场验货,所有物资必须为正规产品,并附有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文件,对于有特殊材质要求的材料应进行第三方材质成分指标化验,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第三方化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炉眼砖由乙方提供,同时要求乙方出具所提供材料的出厂检验证明,材料到货后双方共同验货,合格后再使用;浇注料到货后双方共同取样送第三方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2、施工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本次询价单主体为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交结果为有效报价总价最低价。发布后由其子公司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功能不定形材料分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