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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11/08,户名: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丹阳市陵口镇肖梁路188号标龙产业园7#0402室工业房地产
(1)位置:丹阳市陵口镇肖梁路188号标龙产业园7#0402室;
(2)规划用途:厂房;
(3)土地性质:出让;
(4)产权面积:证载建筑面积694.65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38.15平方米;
(5)利用现状:毛坯、空置;
(6)参考价:163.24275万元,起拍价:91.416万元,保证金:12万元,加价幅度:9000元。
二、特别声明:
本次变卖的房地产已与其相邻的不动产打通,买受人需自行负责与相邻不动产权利人协商使用事宜,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如需恢复原状,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凡是房产所在地有限购政策的,竞买人申请参与司法拍卖房产竞拍的,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竞拍成功后如无法提供购房资格证明的,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各意向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请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变卖公告中关于购房资格的要求说明,具体可通过当地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了解当地房屋是否限购以及是否具备购房资格。
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为工业房地产,个人竞买后会影响后续立项、环评等审批,具体请各意向竞买人于竞拍前自行咨询相关职能部门。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至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买活动开始前3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未办理委托,本院将依据网络自动生成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制作相关法律文书。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优先购买权人的申报期限:自即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申报,逾期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咨询、展示时间:自即日起至变卖结束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如需看样,请务必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与本院电话联系安排现场看样,逾期本院将不再组织现场看样。咨询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院已委托网拍辅助机构镇江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提供拍卖咨询服务,超出委托事务范围的均由该公司承担所有责任,与我院无关。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本次变卖采取增价变卖方式,变卖活动结束前,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免责声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是否限购,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相关职能部门。
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他原因导致变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八、变卖过程中的税费负担:因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买受人应于收到变卖成功裁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交过户核税清单,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请及时向本院提交书面延长申请,买受人可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先行垫付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据凭证申请从变卖款中退还。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应由被执行人依法承担的税费由本院从变卖款中优先缴纳,因被执行人欠税、销户等被执行人的原因造成不能开具本次交易增值税发票的,本院及税务机关不承担开发票的职责。
九、变卖信息公示:变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的变卖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
十、交付及过户手续的办理:变卖成功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功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关于拍品交付,执行法院另行通知。
十一、保证金及变卖余款的缴纳:变卖竞价前司法网拍平台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应在变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丹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丹阳支行营业部,账号:62326361*开通会员可解锁*)。
竞拍成功者逾期未缴纳变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江苏省丹阳市南环路16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委托咨询及看样: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或登录“镇江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网站自助预约,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镇江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自助预约看样。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