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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对“2026年上海银行监控录像存储设备临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G-2026-JJ014)”进行采购,现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特别声明:鉴于本项目标的并不构成法律规定必须招标之项目,本文件所述措辞、程序、期限等若与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不符的,视为采购人组织采购之市场行为,参与各方不得据此质疑本项目采购过程、结果及其相关合同的效力。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监控录像存储设备(均需预装硬盘),中标后与供应商签订一次性采购合同。
包件一:海康品牌监控录像存储设备,采购数量33台。
包件二:大华品牌监控录像存储设备,采购数量31台。
2、本项目拟入围单位:共2个包件,每个包件入围1家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3、最高投标限价:项目拟锁定总价,并根据签报设定单项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采购方式
询价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于各包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
3、本项目仅接受代理商参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入围后不得转包、分包;
5、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投标。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适用于各包件)
1.文件发售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9:00至17:00】(北京时间)。
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需在发售期内将合格的资质证明材料(详见下文)发送至电子邮箱gyszj@bosc.cn(每份邮件附件最大不超30M,邮件主题须包含“报名材料”字样,未按要求将导致邮件无法送达,请潜在投标人予以重视,由此造成参与并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获取采购文件等环节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文件,不再发售纸质文件。
3.上述方式为本项目领取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的领取文件、支付均属无效,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参与本项目并下载文件的响应,采购人将不予接受。
4.采购人对供应商递交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评审时仍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供应商对其所递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未在发售时间内提供合格资格证明材料(详见下文)的供应商,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并拒绝向其发放文件。
五、获取文件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适用于各包件)
1、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相关资料,需包括:(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被授权人授权书有效原件(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上述资料可分别提供,也可全部体现在授权书中)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 3.1以下内容以投标人提供的截图证明为准: 3.1.1 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3.1.2 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
| 3.2以下内容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3.2.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2.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名单。 3.2.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名单。 3.2.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名单。 注:采购人将对条款3.2项下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
4、对下列事项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1)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2)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4)如中标,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询价文件明确可以分包的除外)。
5、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代理商认证的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合作伙伴等级、资质级别等),并提供上述制造商证明材料。
6、其他资质条件中要求的所有相关承诺函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上述需提交的资料应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应同步递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等信息。本项目如接受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法人所对应的相关资料需提供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证明,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公告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适用于各包件)
1.递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30分-*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
2.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
3.递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东3楼集中采购评审室(5、6、7、8号电梯可达)】
4.递交方式:纸质响应文件及副本U盘(电子版)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
6.询价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东3楼集中采购评审室(5、6、7、8号电梯可达)】
七、公告发布媒介(适用于各包件)
本项目询价公告同时在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海银行门户网站(http://www.bosc.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询价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688号
经 办 人:杜老师
电子邮箱:gyszj@bosc.cn
监督邮箱:caigouzhongxin@bosc.cn
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