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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布后,为进一步明晰资格条件表述、统一评审标准、保障采购活动公平规范开展,便于各投标人准确理解并编制投标文件,现就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内容澄清如下:
项目名称:青海省农商银行(农信社)系统 ECC 工位扩容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QHRCCG2026041
原采购文件《第一章竞价采购公告第七条》《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0 条》《第三章竞采须知第3条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格式6资格证明材料》中 “供应商资格要求”部分,原文表述为: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营业执照,以及相关资质证明;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材料盖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投标人在各项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出现违背社会责任的不良信息,提供信用中国完整报告,报告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现对以上章节“供应商资格要求”部分优化明确为: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说明
2.采购文件中其他未涉及条款内容均保持不变。
三、采购文件下载链接
各供应商请点击下方链接进行下载:
链接:https://pan.quark.cn/s/e562123ef3aa
特此澄清。
招标人: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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