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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滁州分行来安县支行业务经营用房外墙除险维修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委托,就中国农业银行滁州分行来安县支行业务经营用房外墙除险维修项目(招标编号:A12H030A26035000)进行招标。本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招标公告,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滁州分行来安县支行业务经营用房外墙除险维修项目
2、招标编号:A12H030A26035000
3、主要内容:中国农业银行滁州分行来安县支行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永阳东路145号,建于2005年;地下0层,地上10层,建筑高度:45.5m。结构类型:框架结构。主要内容是原办公大楼外墙面的MT复合保温板大面积空鼓、脱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根据设计方案,对一层局部至十层、屋面层原外墙MT保温板铲除、粉刷,新做保温层、新做外墙真石漆、增加女儿墙铝单板压顶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宝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不含增值税):*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恒顺(天津)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不含增值税):2293949.60元
公示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公示在中国农业银行农银e采平台门户上发布,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