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某高新技术公司专项法务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某高新技术公司专项法务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1 项目概况:标的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已实缴),属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根据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标的企业资产总额3,380万元,负债总额820万元,净资产2,560万元,营收2,600万元,利润总额1.06万元。
2.2 比选范围:对该公司进行专项法务尽调,以及股权收购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3 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4 服务期: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目标项目整合完成或比选人终止实施目标项目。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投标人于2026年 4 月 22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将被否决投标。
4.4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印章。
4.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500元/份标书费(推荐采用非现金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4 月28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4 月28 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水务集团招标采购中心(重庆市两江新区嘉华路36号重庆水务大厦)。
5.3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 月28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比选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
联 系 人:蒋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嘉华路36号重庆水务大厦
联 系 人:崔畅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00其余时间请勿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