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北京汇源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名下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庙城村东证号为【京怀国用(2008出)第0110号】的土地使用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标明“案号:(2023)鲁02执恢187号,拍卖标的物名称:北京汇源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名下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庙城村东证号为【京怀国用(2008出)第0110号】的土地使用权。
户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东海西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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