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南明镇人民政府关于剑河县南明镇坡王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
贵州黔东南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2026-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