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湖南省新邵县酿溪镇新阳路157号的两宗土地以及十七处建筑物、权证号为土地:【湘(2017)新邵县不动产权第0000499】、【产权证号:新国用(2004)第15-24-17-065号】,不动产权证号:【新房权证酿字第(015404、015409、015413、015411、015407、011223、011224、011222、011220、011216、015417、015408、015406、015405、015403、015412、015410)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