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人民法院关于十三台机器设备整体拍卖(包含胶印机两台,叉车两台,切纸机三台,端面磨刀机一台,背抱式压平车五台)(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金交纳手续。
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成交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本院指定的账户用以冲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交纳至本院指定的账户(户名:三河市人民法院,账号:13050170714800000920-07512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河支行,行号: 105146100339);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