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双进道南侧半湾花园2-1,2-2503房屋一套(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房产所在地的购房资格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提交购房资格审核材料。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
天津北辰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2025-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