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六和液(52%vol 500ml)五箱-4(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解冻后到达竞买人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拍卖余款在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风光支行;账号:6228400567062250068)。
特别提示:本次司法拍卖物品竞得后不予退换,竞拍前请仔细阅读公告,须知等拍品说明。拍
辽宁大连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2026-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