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海滨工业区二期E区13栋房产(地上建筑物, 建筑面积3808.14㎡)(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解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账户【收款单位: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东山支行;账号:9558 8320 1900 0103 665,汇款时注明(2025)粤52执恢37号案件拍卖款】。
六、特别提示:
(一)
广东揭阳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