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鹤壁市淇滨区纬十一路北侧、经四路西侧、支路十三东侧淇水佳园2号楼1806(东2单元18层东2户)、权证号为20230008267(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直接冲抵价款,拍卖余款应当自成交之日起七日内,即2026年2月3日10时前缴纳至鹤壁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鹤壁分行淇滨支行,账号:9558831710000341757),本次拍卖不接受线下保证金。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
河南鹤壁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2025-12-25